G 美欣達:關于更換保薦機構的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0:30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證券簡稱:G美欣達 浙江美欣達印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更換保薦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項目保薦機構為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的規定,本公司與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保薦協議》、《保薦補充協議》,保薦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與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友好協商,報經中國證監會同意,雙方終止保薦關系,并于2005年11月7日簽訂了《終止保薦協議》。 同時,本公司與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簽訂了《保薦協議》、《保薦補充協議》,由其承接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保薦工作,并明確趙冬冬女士、朱文正先生為保薦代表人,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職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達印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