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旅游:股改溝通協商情況暨調整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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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08:1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情況: 麗江旅游(資訊 行情 論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2日刊登公告以來,為了獲得最廣泛的股東基礎,在公司董事會的協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熱線電話、網上路演、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溝通。根據雙方充分協商的結果,經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關于對價數量的調整 原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向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流通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給付3股股票對價,共支付750萬股股票給全體流通股股東 現調整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向方案實施的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流通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給付3.5股股票對價,共支付875萬股股票給全體流通股股東 (二)關于公司控股股東額外承諾事項的調整 關于持有麗江旅游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機械股份和對麗江旅游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雪山開發公司額外承諾: 原為:在法定承諾第①條承諾期滿后二十四個月內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其所持股份;此后的二十四個月內,若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價格不能低于人民幣10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調整為:在法定承諾第①條承諾期滿后二十四個月內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其所持股份;此后二十四個月內,若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出售股票,出售價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幣12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除息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