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賽格第二大股東所持股權被司法凍結的董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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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7日 00:42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所持股權被司法凍結的 董事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05年7月6日接到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4-3號《通知書》和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1-5號《通知書》。現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將有關事宜分別公告如下: 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4-3號《通知書》顯示:關于深圳市南方福臨實業有限公司與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福達公司,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本公司129,968,232股,占總股本的17.9%)、陽江市稀土廠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4-1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凍結事項通知本公司如下: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4-1號民事裁定凍結了被告廣州福達公司(證券帳號:0800020208,股東代碼:0800020208)所持有深賽格(證券代碼:000058)定向法人境內法人股129,968,232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7.9%)及紅股、配股紅股等孽息。 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1-5號《通知書》顯示:關于廣東漠江稀土有限公司與廣州福達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1-3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凍結事項通知本公司如下: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1-3號民事裁定已輪候凍結被告廣州福達公司(證券帳號:0800020208,股東代碼:0800020208)所持有深賽格(證券代碼:000058)定向法人境內法人股129,968,232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7.9%)及紅股、配股紅股等孽息。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1、 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4-3號《通知書》 2、 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陽中法民二初字第21-5號《通知書》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五年七月六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