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賓館(000524)公布關聯交易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07:51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證券代碼:000524 證券簡稱:東方賓館(資訊 行情 論壇) 公告編號:2004-019號 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
一、關聯交易概述 本公司根據酒店業務經營以及服務功能配套的需要,租賃權屬于廣州市東方酒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酒集團")位于廣州市流花路120號自編1號樓八樓全層,面積5,440.69平方米;廣州市流花路120號自編20號面積1,150.54平方米;以及享有使用權位于廣州市郊區面積2,000平方米倉庫共三處場地作為本公司酒店經營及配套之用,全年租金累計為364萬元。由于東酒集團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因此,上述行為構成了本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關聯交易。 本公司董事會于2004年11月30日召開四屆二十七次會議對該項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議,全體董事出席了會議,公司監事會主席列席了會議。在對該關聯交易議案表決過程中,關聯方董事黃克勤、陳志鴻、勞卓群、劉敏軍按照規定回避表決,其余五名董事一致通過了該項關聯交易議案,并同意本公司與東酒集團就租賃場地事宜分別簽署《租賃協議》。本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的價格是依據市場價格確定,且公允合理,而且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的行為。 2004年11月30日,本公司根據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在廣州市東方賓館與東酒集團正式簽訂了共三份《租賃協議》,雙方約定上述場地租賃期限為三年,每年租賃金額364萬元,本公司將按照《租賃協議》約定按月以現金支付租金。 由于本次關聯交易金額小于3000萬元,且未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因此,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二、關聯方介紹 本次關聯交易的關聯方--廣州市東方酒店集團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國有法人股123,155,992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45.67%。該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注冊資本45,636萬元,注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流花路120號,營業執照號碼4401011105470,法定代表人區秉昌先生,經營范圍包括:旅館業、旅游業、國內商業及物資供銷業、文化娛樂服務、出租汽車營運、汽車修理、酒店業務咨詢和酒店經營管理服務、會議及展覽場地出租等。 三、關聯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的標的共三項,分別為: (1)權屬于東酒集團位于廣州市流花路120號東方賓館內自編1幢八樓全層的商業性房產,房產證書編號為:穗房地證字第0531614號,建筑面積5,440.69平方米。 (2)權屬于東酒集團位于廣州市流花路120號東方賓館內自編20號的非經營性建筑,房產證書編號為:穗房地證字第0331307號,建筑面積1,150.54平方米。 (3)東酒集團享有使用權位于廣州市白云區石井鎮大崗村大崗西街15號A7號的倉庫,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 四、關聯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1.簽署協議各方的法定名稱: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東方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2.協議簽署日期: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3.協議簽署地點:廣州市東方賓館 4.關聯交易內容:本公司租賃東酒集團經營性房產建筑面積5,440.69平方米、非經營性房產建筑面積1,150.54平方米、倉庫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合共8,591.23平方米的場地分別用作經營及賓館配套設施。 5.定價政策和合同金額:經本公司與東酒集團雙方協商,本次關聯交易的價格是以相同地段同類物業的市場價格為定價依據,并在市場價格的基準上給予本公司一定的折扣優惠,從而確定出合理的租賃價格,簽署的三份《租賃協議》規定的租金價格、租賃期限如下: 1)商業性房產租金單價為50元/平方米,每月租金27.2萬元,年租金總額326.4萬元,租賃期自2004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14日止,期限三年。 2)非經營性房產租金單價為11.6元/平方米,每月租金1.33萬元,年租金總額16.02萬元,租賃期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月31日止,期限三年。 3)倉庫租金單價為9元/平方米,每月租金1.8萬元,年租金總額21.6萬元,租賃期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限三年。 6.交易價款的結算方式:租賃場地的租金將由本公司以現金方式按月支付給東酒集團。 7.協議生效條件:自《租賃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進行關聯交易的目的及本次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向東酒集團租賃上述場地用途分別為經營中式餐飲業務、員工更衣室、酒店物品儲存倉庫。本次關聯交易實施成功后,將使公司主營業務的設施配套更加完善,因此,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此次關聯交易是必要的。 本公司在審批和實施本次關聯交易時,遵循了中國證監會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原則,并嚴格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行為。本公司通過向東酒集團租賃上述場地,不斷地完善主營業務的配套設施,從而將促進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進一步提升。 六、獨立董事意見 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經本公司獨立董事認可,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在本公司四屆十五次董事會會議上,獨立董事袁宗堂、李善民、王華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議和表決,一致通過該事項并發表獨立意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的審議和表決程序合規、合法,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的行為。本次關聯交易能進一步完善公司主營業務的設施配套,并有利于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提升。 七、備查文件目錄 1.本公司董事會四屆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出具的對本次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3.本公司與東酒集團共同簽署的《租賃協議》。 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