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東電力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及候選人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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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08:30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福建閩東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寧德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現就提名賴觀榮先生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本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寧德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5日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賴觀榮,男,漢族,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現任廣發華福證券公司總裁。 1986.8~1988.5 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副主任科員 1988.5~1990.6 福建省閩發證券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0.6~1992.2 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辦公室副主任 1992.2~1995.12閩發證券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1995.12~1996.4閩發證券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6.4~2001.11福建省閩僑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 2001.11~2003.8華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 2003.8至今 廣發華福證券公司,總裁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賴觀榮作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二、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三、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或1%以上; 四、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五、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七、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八、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沒有為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九、本人沒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本人符合該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賴觀榮 2004年11月15日 附件三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寧德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現就提名彭錦光先生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本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寧德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5日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彭錦光,男,1962年8月出生,福建福安人,大學本科,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高級講師,中國注冊會計師。現任福建投資開發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1981.7~1998.2,寧德財經學校會計課程教師,會計教研室主任、教務科科長,中共寧德財經學校黨總支宣傳委員,講師,高級講師,被福建省財政廳確定為廳屬院校投資經濟專業學科帶頭人。1998.3~2004.1,先后擔任福建投資開發總公司會計核算中心主任、副總會計師、福建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等職。2004.1至今,擔任福建投資開發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彭錦光作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二、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三、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或1%以上; 四、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五、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七、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八、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沒有為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九、本人沒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本人符合該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彭錦光 200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