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訪談】專訪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
互聯網金融未來很可能出現數十家上市公司
并且其市盈率都非常高
姚余棟呼吁要盡快放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造就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兩個業態之間的共生競合關系,否則“傳統金融機構,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將面臨很大的困境”。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謝瑋丨北京報道
2015年可以被稱為是互聯網金融的“逆襲之年”。P2P網貸在爭議中不斷發展,全國注冊的平臺機構已逾2000家,今年底交易量可能超過1萬億元;第三方支付高歌猛進,甚至被指已進入“寡頭”時代;隨著國家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股權眾籌行業亦不斷升溫。監管方面,人民銀行[微博]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為監管定調,細分領域的進一步具體監管細則亦有望出臺。
無論是傳統金融機構還是監管層,對于互聯網金融浪潮的態度都發生了轉變。在此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金融研究所亦專門成立了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專注于互聯網金融政策研究。
在“十三五”規劃建議發布后,業界和學界最為矚目的問題是:互聯網金融應當如何發展?如何監管?針對這些問題,《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專訪了中國人民銀行[微博]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分析“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有關互聯網金融領域改革的亮點和重點。
互聯網金融
健康發展需要底線思維
姚余棟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金融業的本質要求是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優化社會資金配置,不斷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提高滲透率,并最大限度地為經濟社會提供便捷的服務。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促進金融改革創新具有重要意義,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在滿足小微企業、中低收入階層投融資需求,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引導民間金融走向規范化,以及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發揮著獨特的作用。”他說。
“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需要底線思維。”姚余棟指出,底線是理性思維,是市場參與方在行業自律、市場監管等各方的共同作用下,為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確定的行業準則。
他指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首先要嚴格遵守一條法律紅線,即不能突破目前《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的200人的眾籌人數上限,不得非法集資。
與此同時,他強調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需要嚴守兩個底線:第一,平臺不能設立資金池,作為融資中介,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中介服務,是獨立的第三方,因此股權眾籌平臺不能接觸融資款項,以防止潛在的道德風險。二是平臺不能為融資項目提供任何擔保(包括隱形擔保),小微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經營不確定性較大,如果平臺為融資項目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或保證,平臺自身就會面臨巨大的剛性兌付風險。
“這兩條一定要堅持,卻恰恰最難堅持,一定要反復強調。”姚余棟說,“‘十三五’期間,要規范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我們不希望這個行業經歷很大的波折。”
呼吁:盡快放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注意區域發展不平衡
姚余棟認為,“十三五”期間,互聯網金融將呈現十大趨勢:一、國家支付體系進一步完善;二、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建立;三、互聯網綜合金融趨勢更加明顯;四、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征依然顯著;五、互聯網金融使得普惠金融的共享程度提高;六、互聯網征信手段更加完善;七、雙向并購促進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進一步融合;八、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技術的作用進一步強化;九、互聯網金融地理空間重新集聚;十、互聯網金融的國際化加速。
“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的良性競合關系進一步發展,‘十三五’期間將是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并生和合并的爆發期。”姚余棟表示,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未來將很有可能出現數十家上市公司,并且其市盈率都非常高。應當允許銀行設立互聯網金融子公司或者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并購。
然而,根據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姚余棟呼吁要盡快放開“第四十三條”,造就兩個業態之間的共生競合關系,否則“傳統金融機構,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將面臨很大的困境”。
與此同時,姚余棟特別強調,“十三五”期間,要注意到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在區域間不平衡的現狀。他舉例稱,如今東北三省地區僅有50余家P2P平臺,相比之下深圳一地就有上百家平臺。
“有些地區有些后知后覺,但錯過這班車再發展就很難了。”他補充道,“當然,最終還是要靠市場來選擇。”
股權眾籌有望成為“新五板市場”
2014年1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常務工作會議上提到“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這被業內人士視為股權眾籌在中國的起點。今年8月7日,證監會[微博]表示,正在抓緊研究制定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的監管規則,積極推進試點各項準備工作。迄今,仍未有明晰的落地政策支持股權眾籌試點。
姚余棟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股權眾籌在本質上是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新三板市場和區域新股權交易市場的自然延伸,是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有希望成為我國的“新五板市場”。
對于股權眾籌行業的監管,姚余棟表示,證券發行小額豁免制度,能夠降低小額的大眾發行承擔的風險,能夠讓小額投資者更好地籌措資金,對于促進股權眾籌融資的發展,對于資本的形成是很重要的。
11月,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曾公開表示,證券法修訂草案最快將于今年12月進入二審,修法的幾個關鍵詞是:擴大證券定義、注冊制、小額股權眾籌豁免注冊、保護投資者權益等。
“公開發行的小額豁免制度,這包含在證券法的修改中,希望能夠早日出來。”姚余棟對記者如是說。他同時指出,目前股權眾籌行業“很多的熱度都在前端,服務還不夠”,只有克服了融后管理及股權退出等難題,才能迎來行業的進一步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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