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報道,在9月2日召開的“中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高峰論壇”上,證監會[微博]副主席劉新華表示,證監會一直在積極努力爭取員工持股計劃中有關于稅收減免、稅收支持在內的制度安排。他還透露,財政部正在起草金融企業的員工持股計劃,目前在征求相關意見。
事實上,證監會6月20日頒發的《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指導意見》,正是從防止利用員工持股進行利益輸送和內幕交易上開啟投資“正門”,以及從規范信息披露上堵截曾屢禁不止的內幕交易“偏門”。堵不如疏,員工持股實施就是鼓勵上市公司內部人員公開自己的投資行為,對于避免“暗箱操作”給中小投資者帶來傷害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表面上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似乎與投資者關聯不大,也可能像某些專家所言只能起到象征性作用,但只要從深處著想就會發現,員工持股正是從上市公司層面這一源頭引領了價值投資的方向。“知女莫若娘”, 在證監會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是否參加是員工的自愿選擇、上市公司不得以攤派與強制等方式讓員工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等一系列周詳制度的安排下,員工對自己工作的上市公司內在發展潛力亦會“爛熟于心”,員工愿意主動持股的上市公司其內在投資價值自然不容忽視,對于開啟價值投資新格局自然是“水到渠成”。
雖然近年來股票市場幾乎一地雞毛的現實表現傷透了投資者的心,盡管管理層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既是出臺“國六條”,又是推出“國九條”,還緊鑼密鼓地實施優先股試點,可謂舉措頻頻,但效果一般,似乎對股市毫無連續正面刺激效應,究其根本原由在于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上一是難以得到真正的投資回報,二是即便分紅也是除權除息毫無真金白銀,三是內幕交易人為操縱讓中小投資者吃盡苦頭。但是員工持股計劃的試點卻在價值投資、加強信息披露等方面起到正面引導的作用。
峰回路轉。隨著優先股試點、員工持股試點等配套制度的實施,資本市場的發展基礎可得到較好的夯實,尤其是員工持股試點政策一旦全面鋪開,投資者“順藤摸瓜”的投資策略有望實現財富的穩健增值。具體來看,一方面,員工持股雖然堅持自愿參與、風險自擔原則,但上市公司一般來說不會讓自己人持股吃虧,除非不可抗力否則更不會讓自己人做賠本買賣,這就為投資者根據員工持股的動向把握投資機會提供了難得的參考;另一方面,員工持股計劃經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后2日內需公布細節的規定,以及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應在股東會審議通過后6個月內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的硬性規定,為投資者“依葫蘆畫瓢”式選擇股票帶來更大便利。
其次,《意見》規定,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最短持股期限為不低于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個月,上市公司應當在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6個月公告到期計劃持有的股票數量。這些細致的規定,則為投資者同步持有股票的時間提供了不可小覷的借鑒,避免了投資者的盲目持股與盲目投資。
有了《意見》在持股原則、持股計劃管理、實施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的規范落實,員工的持股行為就會變得規范,更會促進員工持股計劃良性事實,為投資者理性選擇投資標的和進行價值投資會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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