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適合公開交易的股票終止交易”“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證券交易所可以依法強制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4日發布的退市制度修改征求意見稿如此表述。這讓外界又一次看到完善退市制度的希望,也再度看到監管層嚴明退市制度的決心。
一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遭受“退市不暢”困擾,每當有上市公司業績觸及退市邊界面臨退市局面時,總會面臨各種因素干擾。究其原因,上市成本高、鏈條長,能否上市具有極大不確定性,“殼資源”異常珍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將當地企業能否上市、擁有多少上市公司作為政績重要指標;一家企業能否退市,已不僅僅是業績問題,而是捆綁地方經濟發展等多重問題,退市難度極大。
退市機制運行不暢的后果,微觀上看是垃圾股題材爆炒,股市價值投資理念弱化。宏觀上看,績差股估值偏高,導致股市價格扭曲,資本市場的定價功能失靈,股市晴雨表的作用難以發揮。
破解退市難題首先要完善退市制度,明確退市標準。A股市場退市制度實施多年,但部分退市標準不夠細化,再加上利益相關各方阻力較大,退市制度難以真正落到實處。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退市制度的完善是資本市場制度建設的重大進步。主動退市提供多元化退市方式,對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的強制退市標準亦十分明確。新版退市制度為股市注入的正能量值得期待。
好的制度更需要嚴格執行。從過去多年的實踐來看,退市制度能否有效關鍵在于落實。此輪退市制度改革給市場帶來了信心,但若要真正建立運行順暢的退出機制仍待多方努力。這不僅考驗監管層的決心,更需要全社會的共識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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