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曄 杜卿卿
“如果你有一個穩定的現金流,就將它證券化。”這句華爾街名言詮釋了資產證券化在美國資本市場的普及程度。不過,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程度卻遠遠不足。
但隨著近日證監會密集發布《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定》)、《證券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熱度再次升溫。由此也引發了市場對證監會、銀監會、央行幾大部委共同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預期和熱烈討論。
寄望監管層合力推進
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黃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注意到《管理規定》在原始權益人方面刪除了“企業”字樣,把原始權益人從企業擴展到了金融機構。相應的,基礎資產的類型也得以擴展。《管理規定》通過列舉的方式列明可以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具體形態,包括企業應收款、信貸資產、信托受益權、基礎設施收益權等財產權利,商業票據、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等。
基礎資產包括“信貸資產”,這就涵蓋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如此一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將與央行和銀監會監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形成市場競爭和監管博弈。”黃嵩說。
黃嵩表示,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利于各類金融機構自身業務增加,有利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擴大直接融資、提高金融體系效率,并最終有利于實體經濟的發展。他期待著證監會、銀監會、央行等多部委站在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體系發展的高度,站在促進金融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高度,共同推進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則對本報表示,證監會此次提出推動資產證券化,有望成為未來推動監管協調的一個切入點。
“今年‘兩會’有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推進政府行政體制改革,使得政府朝著集約化、綜合化方向發展。從趨勢來看,機構協調是非常重要的。”郭田勇說,“隨著大資管時代的到來,‘一行三會’的協調會不斷增多。分業監管需要朝著混業監管過渡。證監會提出這些,對于馬上要進行的監管機構的協調和配合,也留下了一塊空間。”
《管理規定》允許證券公司成為資產支持證券的做市商,按照交易場所的規則為產品提供流動性服務。符合公開發行條件的資產支持證券,還可以公開發行,并可以成為質押回購標的。由此,市場上有觀點認為證券公司將會搶其他機構飯碗。
對于這種觀點,黃嵩表示這是一種典型的誤讀。他說,《管理規定》擴大了基礎資產范圍和特殊目的載體(SPV)的形式,因此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不僅僅對證券公司利好,對其他金融機構也是利好。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資產負債表管理能力,信托擔任特殊目的載體(SPV)帶來新的業務收入,資產管理機構有了更加豐富的投資產品選擇。
郭田勇也說:“做資產證券化的公司不限于證券公司,包括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未來都可以成為進行資產證券化的管道。”
大發展正當其時
中國資產證券化目前處于試點階段,分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產證券化兩類,信貸資產證券化由央行和銀監會共同監管,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企業資產證券化由證監會監管,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市場交易。目前兩類試點資產證券化產品合計規模不足1000億元人民幣。而據美國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統計,2011年美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規模為1.7萬億美元,僅次于美國國債的發行量。
“中國資產證券化發展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債券市場分割體制導致的。”黃嵩說,中國資產證券化要繼續發展就繞不開這個問題。
“在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暫停4年后,2012年5月信貸資產證券化重啟被市場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是重啟后,并沒有常規化,而是繼續試點,且只給了500億元的規模,令市場失望。”黃嵩說。
郭田勇則表示,信貸資產證券化推動較慢,可能是因為監管層對風險的考慮。“信貸資產證券化涉及風險轉移的問題。二次風險傳遞上仍有不可控因素,所以有一些擔心。”
在此背景下,證監會推動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嘗試則被市場再度寄予厚望,并希望借此吹響多部委監管協調的集結號,共同推動中國資產證券化發展。
郭田勇表示,中國發展資產證券化正當其時。一方面,中國正進入“泛資管”時代,從事資產管理的機構非常多、管理的資產種類越來越多、數量越來越大。另一方面,全社會范圍內各類金融資產、非金融類資產存量非常大。同時,資產證券化對解決流動性需求意義重大。“優化存量,把存量資產盤活。再加上在泛資管時代,把社會上現有的資金與這些資產相對接,就可以釋放出更大的、可持續的、風險可控的投資空間。”郭田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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