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競
閩燦坤B推出6股縮為1股的縮股計劃,這樣一來公司的上市資格將能夠保住。但考慮到在連續跌停過程中賣出股票的投資者,很可能會無辜踏空,成為莫名其妙賤賣股票的群體,那么閩燦坤B的股價波動,出現了很多不合情理之處,如果交易所同意了閩燦坤B縮股的計劃,是否也應該宣布閩燦坤B最后兩日的交易無效,以避免無辜投資者的損失。
閩燦坤B經過股價的連續跌停走勢后,出現了內部資金在最后一個跌停板買入的傳聞,此時的閩燦坤B已經處于左右為難的境地,如果閩燦坤B放任股票退市,不僅讓投資者承擔更大的損失,同時也難以向“內部資金”交待;但如果想辦法保住上市資格,雖然說對全體股東更為有利,卻也讓“內部資金”大發橫財,受損失的是無端賣出股票的普通投資者,不管怎么做,閩燦坤B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
現在閩燦坤B推出了6股縮為1股的方案,很明顯未來的上市資格得以保全,這也是現在持股的投資者最愿意看到的結果。所以本欄說,閩燦坤B的縮股方案非常合理。但是考慮到其停牌時機,又顯得對危機反應有些遲鈍,可能是自身處理事情的能力問題,也可能是故意讓部分投資者恐慌,所以本欄認為閩燦坤B縮股方案不合情。
對于這樣的極端事件引發的極端行情,證券市場歷史上其實有先例可循,1995年國債期貨萬國證券違規操作,利用短短20分鐘時間快速打壓期貨交易價格,令大量中小散戶爆倉。事后國債期貨被叫停,這最后20分鐘的交易也被宣布無效;此外,上海虹橋機場轉債上市首日,因賣出方某機構不了解交易規則,以1.22元報價大量賣出面值為100元的債權,結果導致虹橋機場轉債以1.22元的低價開盤,買入的投資者獲利頗豐。但隨后交易所宣布這些成交無效。
也就是說,如果有些成交明顯是不公平的,那么交易所是有權力宣布這些成交無效的,對由于閩燦坤B來講,最后的幾個跌停板,顯然是投資者看到即使閩燦坤B天天漲停,也不可能避免連續20個交易日內股價持續低于面值的命運,從而選擇低價拋售股票。但是閩燦坤B現在推出的縮股方案,在時機選擇上對這些投資者顯失公平,此外還有內部資金提前入場的傳言出現,在這樣的背景下,最公平的做法就是讓最后幾天跌停板的成交無效,普通投資者沒有低價賣出持股,不管是投機資金還是內部資金,也都沒有成功低價買入股票,這才是最合情也最合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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