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員工持股計劃
推員工持股釋放維穩信號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專訪信達證券總經理張志剛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專訪信達證券總經理張志剛
⊙記者 孫霖 馬婧妤 ○編輯 龔維松
本月4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信達證券總經理張志剛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員工持股暫行辦法》的推行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同時,還將為證券公司開展創新業務提供新的空間。
釋放維穩信號 發現公司價值
上海證券報: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證監會近期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對于此番推出的《員工持股暫行辦法》,您是怎樣看待的?辦法的出臺將對資本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張志剛:員工持股計劃的推行對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辦法的推出釋放出管理層維穩股市的信號,對于股票市場來說是長期利好。從今年5月開始,大盤又經歷了一輪深幅調整,大量公司的股價不斷創下新低,市場信心極度脆弱。證監會在此時出臺員工持股辦法,既體現了對資本市場“固本強基”的政策理念,也對當前市場具有穩定作用。《員工持股暫行辦法》在第二條中明確規定了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只能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而不能通過增發的方式來實施計劃。這一政策在中長期會增加股票二級市場的資金供給,從而起到促進股票市場發展的作用。
同時,從中長期來看,員工持股計劃創造了新的甄別機制,有利于上市公司實際價值的體現。證監會是希望通過鼓勵員工持股來優化資本市場對股票價值的體現。目前A股估值水平已經處于歷史最低水平,我們應該認識到,有很多擁有著良好的成長性和資本回報率的優質公司,其投資價值已經顯現。證監會在此時推出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能夠引導市場對上市公司內在價值的重新審視,如果員工對其所在公司的前景充滿信心,公司股票也會得到員工的青睞,這一新的信號甄別機制,對股票實際價值的體現將大有幫助。
另外,今年以來,我國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力度明顯加強,出臺《員工持股暫行辦法》是證監會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一部分,這些措施都體現了監管層對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充分重視,以及對各市場主體投融資需求的高度關注,因此我們不能孤立地理解這個事件,而應當把它納入到資本市場改革的整體進程中去看待。
緩解“委托-代理”矛盾
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上海證券報:《員工持股暫行辦法》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套指引,從上市公司層面來說,員工持股計劃將從哪些角度為上市公司的治理帶來變化?
張志剛:對上市公司而言,員工持股計劃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可以有效減輕企業內部的“委托-代理”矛盾。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特征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利益不同,就產生了“委托-代理”矛盾。員工持股計劃是在優化企業治理結構上的重要創造,其最大的意義在于它通過一種機制的設計,把企業的利益和員工的利益統一起來,減輕了道德風險問題。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對從公司治理層面改善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意義重大。在員工購買公司股份后,員工的未來收益和公司股票的未來價值緊密聯系起來,將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另一個重要作用,是分散了企業的股東權益構成。而分散化、多元化的產權結構對改善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董事會、監事會的執行力度是有幫助的。員工持股將引導公司員工正確的履行股東職責,參與公司決策,監督公司管理層認真履行職責,更多地傾聽基層聲音,了解市場變化,發掘員工智慧,進而提高公司整體的決策水平和管理質量。
對于員工而言,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直接的好處就是可以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資本增值,同時減少納稅;更長遠地看,員工持股計劃也有助于保障員工的就業機會和退休后的收入水平,這是落實中央關于切實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直接體現。
持股計劃利于券商創新
建議拓展政策空間
上海證券報:《員工持股暫行辦法》中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將員工持股計劃委托給券商、基金等資產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您認為員工持股計劃的推行將為證券公司等資產管理機構帶來怎樣的影響?
張志剛:辦法規定了員工持股計劃應委托專業資管機構對計劃進行管理,為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業務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空間。截至2012年6月,我國股票市場的總市值已經達到20萬億元,如果有5%的股份能納入員工持股計劃,也有1萬億元的規模。
如果員工持股計劃得以大規模推行,那么員工持股的市值管理就將成為券商資產管理的一項常規業務,這對于券商資管業務的擴展和提升很有意義。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看成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管理員工持股計劃必須和企業的長遠發展相結合,這從一定程度上又將促進券商的研究部門加大對上市公司的調研深度。
今年年初,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業務創新工作指引(試行)》,為證券公司的業務創新打開了通道,在隨后的幾個月里,我國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步伐明顯加快,此次證監會出臺《員工持股暫行辦法》,給證券公司的業務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上海證券報:對于證券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業務,您是怎樣考慮的?對《員工持股暫行辦法》有怎樣的建議?
張志剛:要想將《員工持股暫行辦法》帶來的機遇轉化為業績,證券公司必須從自身出發,不斷加強業務創新和管理創新,以符合新業務對公司經營提出的新要求。
上市公司要認識和理解員工持股計劃需要一個過程,預計早期業務規模不會很大,為證券公司帶來的效益也不會很明顯。但重要的是,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可能會衍生出一批新的相關業務,具有一定的延展性。
我們的思路是培育市場、培育客戶,利用集團擁有信托、租賃、保險、產業基金業務的優勢,為客戶提供專業、持續、綜合的服務,以增強客戶粘性。比如可以將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設計成相關產品,通過質押融資等方式,使其可以階段性變現,以增強員工持股計劃資產的流動性等。
建議方面,本次發布的《員工持股暫行辦法》將針對上市公司實施,包括了上市的證券公司。其他未上市的90多家證券公司,同樣面臨建立員工長效激勵機制的問題。因此我們建議,應進一步拓展政策空間,促進證券行業自身的發展壯大。并探索其他合法合規長期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推動證券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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