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張明
上周四,證監會公布了內幕交易司法解釋原則,可依間接證據推定。司法解釋對內幕交易做了初步認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及親屬等人的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有關、基本吻合、高度吻合,都可能被認定為涉嫌內幕交易。同樣是在上周四,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吳建敏涉嫌內幕交易違法違規案,并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顯然,最近打擊內幕交易的力度在加大,筆者認為打擊內幕交易還應從多層次入手:
首先,要敢從“內部人”開刀。內幕交易是資本市場的一顆頑固的“毒瘤”,掌握內幕交易的一般都是知道內情的“內鬼”,普通投資者不可能知道重組、并購等內部信息。郭樹清上任證監會主席以來,掀起一場打擊內幕交易的“監管風暴”。他說:中國最大內幕交易者都來自政府內部。于是,他“揮淚斬馬謖”,首先拿“內部人”開刀,把自己老部下——建銀國際前高管張傳斌繩之以法:張傳斌因在石化龍頭廈門翔鷺擬借殼ST黑化重組上市中通過“老鼠倉”獲利2000萬元左右,讓法律的天平不再向內幕交易者傾斜。這次對吳建敏的處理,更是拿“內部人”開刀,作為并購重組委委員和業內資深專業人士雙重身份,熟悉市場規則和相關法律規定,卻利用工作便利獲知內幕信息為自己謀利,不查辦,怎么對得起幾千萬虧損的投資者?
其次,要堵住公司高管利用高送轉的利益輸送。5月12日,證監會稽查人員公布了江蘇開元(現名匯鴻股份)原控股股東江蘇開元國際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案的偵破情況。由于證監會的調查揭開了“高送轉”背后內幕交易鏈:能先看到底牌——然后在低位買進自家股票——再公布高送轉消息——股價拉高后全身而退——最后套住散戶的這一盈利模式。這類“高送轉”背后的內幕交易故事在中國證券市場屢見不鮮,且愈演愈烈。這次證監會拿開元國際開刀,就是要殺雞給猴看,堵住公司高管利用高送轉的利益輸送。
內幕交易是違法犯罪,需要進行多層次全方位堵截和打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對內幕交易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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