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爆發后的2009年,東京交易所新上市公司23家,退市公司有78家;德國交易所新上市6家,退市61家;紐約交易所新上市94家,退市212家;倫敦交易所新上市73家,退市385家。而中國,無一家公司退市
鐵定將連續三年虧損,15年連續不分紅的“鐵公雞”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600698·SH,下稱*ST輕騎),卻也鐵定不會退市了。
2012年3月23日晚,*ST輕騎公告,其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即湖南天雁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借殼”之舉,已獲中國證監會核準。3月26日周一開市,*ST輕騎毫無懸念地漲停。
星美聯合股份有限公司(000892·SZ,下稱*ST星美)更是中國股市的一只名副其實的“僵尸股”——該公司總資產近幾年維持在5萬元至8萬元之間,員工人數4名到7名,這家“規模連個體戶、小餐館都不如”的公司,不僅繼續在股市里掛牌廝混,在3月13日出爐的2011年年報里,更是咸魚翻生,凈資產和凈利潤雙雙轉負為正,一舉逃脫退市窘境。盡管,其員工仍然只增加到11人。
無論是*ST輕騎,還是*ST星美,它們只是在重復著中國資本市場中一個又一個“烏鴉變鳳凰”的故事,人們或也早已見怪不怪。然而此類現象,會隨著“郭樹清新政”的漸次推進,發生實質性的改變么?
各方公認,新股發行和退市是中國股市改革的核心所系,亦是郭樹清真正面臨的大考所在。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強調“要健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和退市制度”。
先言退市,放諸全球成熟資本市場,上市公司退市乃常態現象,甚至在特殊的年份里,退市公司數還可能遠超過新上市的公司數。
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數據顯示:金融危機爆發后的2009年,東京交易所新上市公司23家,退市公司有78家;德國交易所新上市公司6家,退市公司61家;紐約交易所新上市公司94家,退市公司卻有212家;倫敦交易所新上市公司73家,退市公司更有385家。
而中國當代意義上的股市,自1990年開閘以來,一直存在“進多退少”的現象。近年來,更是發展到“進多退無”的境地。
中國股市中第一只被摘牌的股票是上海水仙電器公司(600625·SH,下稱PT水仙),因為連續4年虧損,2001年4月23日,其終止上市。自PT水仙之后,迄今共有75家企業退市;其中,因為連續虧損而退市的有49家,其余的26家則是因為被吸收合并。
2008年以來,退市制度已經名存實亡。更沒有一家公司因連續虧損,或觸犯其他監管規則而退市。
對此,包括中國國際金融公司董事長李劍閣等在內的業界人士,毫不客氣地直斥中國退市制度是“形同虛設”。
究其原因,其一,由于中國新股發行實行“審批制”,因而公司的上市資格成為稀缺的“殼資源”。于是績差公司想方設法保“殼”——通過各種方式維持上市地位,各地政府也會采取措施避免本地的上市公司退市。
同時,由于公司上市不易,一些在場外排隊等待的公司也試圖通過并購重組的方式進入股市,績差公司輕而易舉得以避免退市的命運。借殼重組往往導致內幕交易出現,垃圾股頻頻被爆炒、績優股無人問津等股市畸形怪狀也隨之產生,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惡果。
其二,退市標準較為單一、操作性不強。2001年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規定,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可能暫停上市,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可能終止上市,也就是說上市公司要連續虧損四年才符合退市條件。
于是,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可通過實施“報表重組”,連續兩年虧損,第三年微利,逃脫暫停上市處理,再接著虧損兩年,再微利一年,如此循環往復;其次,即使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而被暫停上市,也不意味著必然退市,上市公司在這個階段同樣可選擇“報表重組”,只要第四年微利,就可逃脫退市危機。
除此之外,“維穩”考量也一直實質影響著施政層面。上交所理事長耿亮,在2012年3月7日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的一番話,即道出了此種心態。耿說,“上市公司退市要做很多工作,最主要的是投資者的工作。ST公司平均每家有3萬-4萬股民,公司退市后完全沒有交易,股民投入的資金怎么辦?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在郭樹清履新證監會主席一個月后,推出《關于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見稿)》。新方案增加了“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于面值”兩個條件。
公開譴責方面,深市主板中36個月內曾受到公開譴責3次的公司有6家,中小板和創業板還沒有出現上述情況。
不過參與過證券法起草的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微博)教授認為,證券法對退市已有明確規定,應該以上市公司公告內容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為判斷標準,而不應該以是否受到公開譴責為準。“交易所憑什么譴責上市公司,又以什么標準譴責上市公司?這個條件只能增加交易所的權力。”
創業板退市新規,還有一點值得關注:即對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財務標準,參照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的計算方法,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孰低作為盈利判斷標準。同時,不支持暫停上市公司通過借殼方式恢復上市。
簡言之,如果*ST輕騎是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那么它將失去“變鳳凰”的機會,唯有退市一途。
主板方面新的退市制度,雖還未公布草案;但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上交所理事長耿亮在2012年3月的全國“兩會”期間均表示,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今年上半年推出。
隨后不久,上交所公開發文《我國上市公司退市現狀與建立退市機制的現實意義》和《境外市場退市制度簡介》。這被外界解讀為主板退市的新思路。“報表重組”規避退市的現象和“非經常性損益調節利潤”等手法,也將在新的主板退市規則中被禁用。
境外市場退市制度的經驗也可能會借鑒。紐約交易所上市企業如果連續5年不分紅,東京交易所上市企業如果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都將退市。聯系到郭樹清主政證監會以來,多次對外表態要推動上市公司分紅,因而不排除新的主板退市規則,會參照這一標準。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則預計,新的主板退市制度,會使用凈資產為負數的退市標準。此標準也將成為主板退市中極具威懾力條款,直接針對目前三十多只資不抵債的垃圾股。
目前,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已進入關鍵一役,退市機制、司法追溯、賠償機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設計應齊頭并進,也許能根治A股市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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