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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跡斑斑 綠大地最無法無天
記者 李茵琳
新主席嚴懲欺詐上市的余音未了,綠大地(002200,現更名:*ST大地)的一審判決卻讓投資者大失所望。12月初,因為欺詐上市而名聲狼藉的綠大地一幫原高管等來了判決書,造假的始作俑者包括原董事長何學葵在內的責任人無一被予以處罰,且均予以緩刑。言下之意,造成如此惡劣罪行的責任人,在判決日之后可以“全身而退”了。
記者在與律師交流中獲知,普遍的觀點都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顯然量刑太輕,造假成本太低,這樣的判決是變相鼓勵造假。而綠大地操控資金流轉、偽造合同發票、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財務造假,無所不用其極,真可謂無法無天。
判決太輕 苦了一幫投資者
事情還要追溯到綠大地上市前夕。2004年至2007年,被告人綠大地原董事長何學葵等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采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共計虛增營業收入2.96億元。
上市后,綠大地繼續實施財務報表造假,2008年虛增收入8564.68萬元,2009年虛增收入6856.1萬元。
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原董事長何學葵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被告人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外聘財務顧問龐明星和公司員工趙海麗獲刑兩年,緩刑三年;公司員工趙海艷獲刑一年,緩刑兩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綠大地這起案件中,造假的始作俑者包括原董事長何學葵在內的責任人無一被予以處罰,且均予以緩刑。言下之意,造成如此惡劣罪行的責任人,在判決日之后可以“全身而退”了。
這樣的判決結果卻苦了一幫中小投資者。雖然綠大地上市正值熊市之時,但是公司的股價表現仍然十分堅挺。雖然在大熊市中綠大地的股價也出現回落,但在整個2008年,綠大地的股價表現尚屬堅挺,整年跌幅僅有34%。
只是,當綠大地東窗事發之后,該股的表現原形畢露。就在2010年底,綠大地的股價還最高觸及44.86元。如今,已經改名為*ST大地的綠大地,股價只有13.49元/股,一年來跌幅70%。
律師:“這樣是變相鼓勵造假”
就綠大地審判結果一事,記者采訪了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臧小麗認為,對綠大地的審判顯然是量刑畸輕了。“所有被告沒有一個人判實刑,而且罰金都是上市公司承擔,造假者的成本太低了。”
臧小麗認為,這樣的處罰力度極低,“在行政處罰方面,證監會信息披露違規的最高處罰權限就是幾十萬的罰款。所以說,許多投資者都會把希望寄托在民事訴訟方面,并由投資者令其訴訟。”
“當然不管怎樣,緩刑也是刑事責任,不管判緩刑還是實刑,都不影響投資者索賠,投資者可以生效的刑事判決主張民事賠償。只是,這樣輕的刑事判決有著袒護造假者之嫌。”
但是,今年以來有一個怪相就是,在關于股權糾紛、索賠方面的訴訟,民事賠償方面好幾例判決 法院竟然都不支持投資者索賠,并說股民損失與上市公司造假無關。臧小麗告訴記者:“比如ST德棉(002072),還有我剛剛拿到判決的ST國創(原“ST四維”)股民竟然敗訴。”
“如果到了民事賠償階段,法院也是這樣護著造假者的話,給股民賠償設置種種障礙,那真是太便宜違規者了,這樣其實就是變相鼓勵造假!”
近年來欺詐上市公司一覽
案例一
蘇州恒久:欺詐發行撤銷上市案
2010年3月9日,蘇州恒久公開發行2000萬股。隨后其因專利問題造假,在上市前夕被監管部門緊急叫停。6月13日,蘇州恒久二度申請發行上市,被中國證監會否決。6月23日,蘇州恒久公告稱,把IPO募集資金本金及利息全部返還給網上中簽投資者及網下配售投資者。這是中國證監會作出第三起撤銷上市決定。
案例二
江蘇三友:欺詐發行公開譴責案
2004年6月5日,江蘇三友實際控制人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與張璞等9人簽署《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該次股權轉讓行為于2004年6月8日獲得南通市政府批準,并于2006年5月19日完成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手續。
2005年5月18日,江蘇三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直至2010年3月27日,江蘇三友及相關當事人才披露該次股權轉讓及實際控制人變更事宜。2010年6月2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江蘇三友及張璞等人予以公開譴責處分。
案列三
勝景山河:涉嫌欺詐發行暫緩上市案
2010年12月16日,定于第二天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勝景山河,突然被媒體曝出涉嫌造假,引起了市場各方關注,中國證監會方面迅速著手調查,勝景山河及其承銷商平安證券(微博)均否認造假。12月17日,勝景山河上市前半小時,深交所網站掛出暫緩上市公告。目前,勝景山河尚未恢復上市。
《投資快報》發自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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