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紀鵬(微博) 劉 妍
12月1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就任一個月以來首次就證券市場發展問題發表系統性講話。他鮮明地指出,“證監會要帶頭講誠信,陽光作業,嚴打內幕交易。在內幕交易中,有一部分人有目的地利用特殊關系和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
事實上,嚴打內幕交易戰役的序幕已經拉開。11月29日,證監會對平安證券兩位保薦人開出了自保薦人制度推行五年以來第一張吊銷保薦人資格的罰單;12月1日,又開出了對證監會第三屆并購重組委委員吳建敏實行解聘的第二張重量級罰單。這兩個動作令人為之一振,拍案叫好。
筆者認為,除了保薦人制度有可商榷之處外,重組委對股市和個股價格的敏感度與影響力也是如此。自2007年以來,并購重組委共召開審核會議170次,審核并購重組申請271家次;并購重組委是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最直接的知情人。每一位委員面對每一個重組案例都面臨著巨大利益的誘惑和被“攻關”的考驗。重組委和發審委一樣是我國股市監管部門中掌握最直接、最敏感上市公司內部信息的重要機構,是嚴控內幕信息泄露的重點。此次對重組委委員開出解聘罰單,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打擊內幕交易,就是要從監管體制內部、從信息源頭抓起。
杜絕人們做壞事的最佳方法,莫過于構建一個沒有壞事可做的好制度;要從根本上解決內幕交易問題,就必須從現有的組織體制和制度建設入手。為此,提出以下相關建議:
一是盡量減少審批環節,加強監管,裁撤冗雜的行政審批部門。在證券發行中,更多按照事先約定的市場標準,由保薦人承擔責任,而不是全都要行政審核,無謂地擴大內幕信息的傳播范圍。
二是加大對內幕交易懲處力度,通過幾個典型案例,大張旗鼓地讓人們認識到這種信息的走漏就是犯罪甚至是重罪,才能真正體現法律對內幕交易行為的威懾力,有效減少內幕交易的發生。
三是將監管的注意點要從簡單的市場轉移到信息源、權力部門以及信息源頭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去,突出重點,打“蒼蠅”,更要打“老虎”,這也正是打擊內幕交易、防范內部信息非法傳播的工作重點。
對保薦人和重組委開出兩張重磅罰單,折射出了證監會整治痼疾、嚴打內幕交易的決心。筆者衷心希望證監會能沿著“帶頭講誠信、陽光作業”的方向走下去,切實的推進內部體制改革,沿著監審分離之路,把主要精力逐步調整到對交易所、對中介機構、對保薦人、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上,真正做好證券市場投資人,特別是中小股民的守護者和“看門人”。
(作者劉紀鵬系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妍系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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