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擇遠
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渠道之一。應該說,上市公司重視對股東的回報,對培育資本市場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很有必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紅利分配的監督。
其實,長期以來,業界一直在呼吁讓上市公司分紅,包括監管層也在不斷推進,如將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納入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重要范疇,積極支持、推動、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然而,由于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機制尚不健全,部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的制度安排,因而,不斷有“鐵公雞”被媒體揪出來。
難道,與“鐵公雞”說再見就真的這么難嗎?
筆者認為,上市公司不參與分紅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上市公司分紅意愿不強,主動回報股東的意識明顯不夠;不少公司缺乏對分紅的具體規劃,決策程序不夠嚴謹、嚴密,可預期性差;不少投資人不重視公司紅利回報等。
因此,這就需要從多層面入手,加強對上市公司分紅的監管。
對此,有業界學者提出,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公司治理,讓公司理性經營,最終能夠有利潤可供分紅;另一方面可通過建立強制性的分紅約束機制,要求上市公司在一定時限內必須分紅,超過一定時限不分紅的就不能再融資,如果再超過一定時限不分紅就要主動退市。
同時,在相關稅收方面,也要有所調整。如紅利稅,業界有過多次呼吁,認為這項稅收稅率應該降低,甚至減免。因為如果不取消紅利稅,上市公司分配的紅利并沒有等額地到達投資者手中;如果減免,有利于引導個人投資者更多地參與到長期投資中來。
當然,我們也看到目前上市公司分紅狀況,特別是現金分紅的穩定性、回報率都有了較大的改進。統計顯示,2008年至2010年,實施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家數分別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總家數的比例分別為52%、55%和61%;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3423億元、3890億元和5006億元;平均每股現金分紅金額(現金分紅總額/現金分紅公司總股本)分別為0.08元、0.09元和0.13元。2010年,A股全部上市公司派現約占凈利潤的三成,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派現比例超過三成。有3/4以上的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派發了現金紅利。
看到這些數據,筆者感到欣喜。希望能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分紅的行列,不再做一只“鐵公雞”,回報投資者,與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長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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