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資深律師陳曉峰
本報記者 張玉香 北京報道
云南綠大地公司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而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此事一爆出,立刻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綠大地事件的本質核心,是其風險管理不當而集中爆發,并且對于中國資本市場來講,綠大地事件并不具有偶然性,而帶有必然性的色彩。為此,本報記者專訪了著名風險管理專家、北京市律師協會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2011金盾獎中國上市公司風險管理評價活動”技術評審總負責人陳曉峰,為我們揭示其中的問題本質。
并非綠大地作假手段高明
《華夏時報》:云南綠大地事件,似乎是一下子爆發出來,并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您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陳曉峰:云南綠大地風險事件,如果從整個全過程來審視,應該說,其最終風險的全面爆發是一個遲早的事情,因為風險的引子在2006年已經預埋并初步顯露出來,從其近幾年高管頻繁變動、財務報表屢次修改、中介機構更換異常、信息披露瑕疵不斷等諸多信息來看,綠大地風險事件其實早應該爆發了,只不過由于我們資本市場對風險的極端漠視,導致真相被一時掩蓋,并最終遲延了風險的爆發。所謂“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綠大地事件最終爆發并不是一個奇怪的事情。
《華夏時報》:作為云南省第一家民營上市公司,綠大地IPO時能逃過監管部門的“法眼”,是不是其作假手段比較高明?
陳曉峰:本次“虛假門”事件發生在哪個階段,綠大地沒有給予過多的解釋。但是從綠大地自2007年12月21日上市后,該公司并未進行過配股或發行過可轉債等情況來看,綠大地董事長何學葵“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很可能指向綠大地IPO期間的違法行為。
如此疑問就出來了,為何第一次沖關沒有通過?為何短短的一個月過后就能夠通過?難道綠大地上市文件真的有凡人難以識別的“障眼法”不成?或許,綠大地上市重要文件招股說明書的諸多疑問能夠解釋一切。
如綠大地招股說明書顯示,綠大地另一處固定資產“馬鳴基地”圍墻的固定資產價值為686.9萬元,其招股說明書上顯示的該基地4塊地(原為荒山)共3500畝,“如果其圍墻只圍地塊的周長,折算下來,其每米圍墻的價格高達1268.86元。”
看來,不是綠大地“太有能力了”,而是我們的發審部門“太軟弱可欺了”。
《華夏時報》:所有這些,又都反映了怎樣的本質問題呢?
陳曉峰:你這個問題問得比較好。這些其實反映了我們的資本市場各個主體對風險的極端漠視。
應該說,最近幾年,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是十分迅速的,截至2010年12月,我國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063家(含B股),接近每天增加一家上市公司。
但是,我們很多人僅僅看到這些表面上的繁榮。市場經濟中有兩個基本元素,我們稱之為“二元論”,一個是價值,另一個就是風險。很顯然,我國資本市場的各個主體大都將注意力放在對價值的追逐上,而對于風險意識、風險防范、風險管理、風險體系建立等等,往往比較漠視,這也是導致我國資本市場風險事件頻頻發生的根本原因。而如果這種局面不被改變,我們的資本市場將最終會形成“重價值、輕風險”的市場,屆時,將是非常危險的。
上市公司風險管理不樂觀
《華夏時報》:拋開綠大地事件本身,我國上市公司風險管理整體狀況又是如何呢?
陳曉峰:應該說不容樂觀。這可以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審視:
一是我國上市公司風險事件爆發非常頻繁,如內幕交易屢禁不止,虛假信息時有披露,環境污染觸目驚心,并購重組迷霧重重等等,這些都在污染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土壤。
二是我國上市公司所爆發的風險都比較大,影響面很廣,如國美戰爭事件、雙匯“瘦肉精”事件等等,都是影響很大的風險事件。
三是從風險管理本身來說,風險管理不僅包括風險管理現狀評估、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治理、風險治理評估,還包含風險文化、風險制度、風險機構、風險職能、風險管理流程等在內的風險管理體系建立等等,但是,又有多少上市公司做過上述全面風險管理的工作呢?我相信是為數極少的。
《華夏時報》:上市公司的風險類別又包括哪些方面呢?綠大地又觸犯了其中哪些風險呢?
陳曉峰:從大的方面來進行分析,可以歸納到如下幾個方面:戰略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財務風險等。
上述五種風險基本上囊括了上市公司的風險類別,但是上述風險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間有非常緊密的聯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轉換,如很多風險都可能最終轉化為法律風險。綠大地遭遇的風險包括運營中的道德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華夏時報》:就綠大地風險事件而言,是不是說上市公司如果做到遵紀守法,老實經營,就可以避免風險的發生呢?
陳曉峰:這倒不是,一方面因為上市公司作為中國經濟的微觀核心主體,在大的經濟環境中,風險可以說無處不在;另一方面是因為風險管理是一個非常復雜而艱巨的工程,即使上市公司能夠做到遵紀守法,老實經營,但是也可能存在很多其他風險,并導致上市公司市場地位不堪一擊,戰略定位模糊不清,品牌影響日漸式微等等。
綠大地折射誠信問題
《華夏時報》:作為著名風險管理專家,我們知道您對中國資本市場比較了解熟悉,請問綠大地事件除反映了中國資本市場風險管理不當的問題外,還反映了怎樣的本質問題?
陳曉峰:我想,除了風險管理不當外,就是中國資本市場中所普遍缺乏的誠信問題,這也是我們所說的綠大地所觸犯的道德風險問題。我相信綠大地“欺詐門”事件,并不僅是綠大地本身的誠信問題,還包括為資本市場而設立的包括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諸多中介機構的誠信問題,當然也包括發行監管部門的誠信問題,可以說,我們的整個資本市場都缺乏誠信問題,我們已經處于一種大的誠信危機之中!
《華夏時報》:既然談到了問題,當然就需要解決問題,請問如何解決風險或道德問題呢?
陳曉峰:這是非常復雜的,因為產生問題的原因很多,所以導致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很多,需要一種合力才能夠解決。如綠大地事件中,反映出上市公司股東及高管、監管機構、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等對于誠信的缺失,以及對風險的漠視,也能夠反映出我們現有法律制度對于類似“欺詐門”事件懲處力度不夠,同時也反映出我們整個經濟環境中對風險文化的缺失等等,所有這些都需要針對問題制定相應的解決辦法,包括文化層面、法律層面、制度層面、監管層面、實施執行等各個層面。
總之,雖然難,但是早已經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不然最終損害的不僅僅是我們的資本市場和經濟增長,更是我們最為寶貴的誠信民族文化。
人物簡介
陳曉峰 資深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智維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陳曉峰和其所帶領的智維律師團隊,對中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課題有較深入全面的研究。此前曾經完成了長達200多萬字的獨具知識產權的《中國企業法律風險研究報告》,涉及中國企業的1400余項法律風險,繪制了中國企業首張“法律風險地圖”,創立了中國企業法律風險評估體系以及中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