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婧妤 ○編輯 艾家靜
“各種現象表明,新股發行體制第一階段改革的效果在創業板市場已初步顯現,今后證監會將從四個方面強化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創業板市場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討會29日在深圳舉行,中國證監會創業發行審核部主任張思寧如是表示。
張思寧表示,創業板推出以來,中國證監會構建創業板規則體系,有序推進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監管部門主要著手做了如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構建創業板規則體系,有序推進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截至10月22日,證監會共受理創業板申報企業381家,召開發審委會議105次,審核企業190家,通過企業153家,其中130家企業在創業板掛牌上市,共籌資947.69億元。130家上市公司中,非國有控股企業123家,占比94.62%;有創業投資參與的企業88家,占比67.69%。
二是積極落實創業板市場定位。制定專門指引指導保薦機構現階段重點推薦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等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導向領域的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截至10月22日,創業板130家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120家,占比92.31%。
三是不斷加大風險提示力度。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采取多種措施強化風險提示;引導投資者理性認識創業板投資市場。
四是堅持市場化定價改革方向,堅持發揮市場約束機制作用。截至10月22日,不同企業隨市場情況、企業所處行業、經營狀況及投資者預期不同,定價產生了較大差異;二級市場上,130家公司首日平均漲幅53.55%,比上市初期大幅下降,5家公司上市首日破發,表明新股發行體制第一階段改革的效果已在創業板市場初步顯現。
五是加強對募集資金的監管。要求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圍繞主營業務進行投資安排,健全募集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完善信息披露;要求保薦機構持續督導并對涉及募集資金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張思寧透露,接下來將從四個方面入手,做好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推動市場健康發展。
第一,充分發揮創業板作用,支持創新經濟發展。下一步將充分發揮創業板專家咨詢委員會的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上市,推動創新型企業的成長,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和發展。
第二,繼續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充分揭示創業板公司風險。國際經驗表明,各國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都高于主板,其退市比例通常也大于主板。
第三,充分發揮市場各方作用,強化市場內在約束機制。接下來將推動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勤勉盡責、不斷提高職業水平和質量,切實履行好創業板的保薦責任和持續督導責任;推動發行人積極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募集資金管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水平;推動詢價對象發揮專業機構的作用,審慎研判,理性定價,形成對市場的理性引導。
第四,進一步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監管體系,穩步擴大市場規模。具體包括繼續完善創業板規則體系,研究制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辦法;做好對保薦人及其他中介機構的培訓工作;積極落實新股發行改革第二階段的措施,進一步完善報價和配售約束機制,增強定價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繼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做好發行審核工作,穩步推進市場規模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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