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4日電 題:打擊內幕交易非單個部門力所能及 專家建議抓住并解決關鍵問題
新華社記者 陶俊潔、華曄迪、趙曉輝
繼深交所上周發文警示內幕交易行為后,上交所24日又發文表示將采取七項措施嚴打內幕交易。而不久前,由證監會牽頭,監察部、公安部、法制辦、國資委等多部門已著手調研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體系建設……相關部門對于打擊內幕交易重要性的認識正在一步步轉為具體的措施和行動。
眾多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打擊內幕交易仍存諸多難點,并非單個部門力所能及,打擊內幕交易當調動多個部門力量,抓住并解決一些關鍵問題。
內幕交易社會反響大
近年來,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不斷發展壯大,證券內幕交易也呈現快速上升勢頭。
統計顯示,2008年以來,證券稽查部門共調查內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案件的40%,是2005年至2007年三年的三倍,今年以來,證監會調查案件51起,占新增案件近60%,內幕交易已成為稽查執法重點任務。
從杭蕭鋼構案企業負責人瘋狂斂財到高淳陶瓷、中山公用內幕交易案件牽扯地方官員,再到近期凱恩股份被媒體報道涉嫌內幕交易、撰稿記者被地方公安機關網上通緝……幾乎每一次涉嫌內幕交易案件,都會在社會引起極大反響。記者觀察發現,社會上關于內幕交易的聲音主要可歸納為兩類:一類是對證券市場一些不正常交易現象表示不滿,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大打擊力度,揪出幕后黑手,努力維護證券市場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二是對我國打擊內幕交易案件的辦案效率表示不滿,對于一些久拖不決的案子,有聲音質疑相關部門不作為。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玉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內幕交易一方面損害投資者利益,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發展;另一方面,內幕交易頻發將對股市整體運作產生不良影響,增大股市運行風險,降低市場信息效率,嚴重時將影響投資者信心,甚至可能導致市場崩盤。
打擊存諸多難點 非單個部門力所能及
內幕交易層出不窮、屢禁不絕,給證券監管帶來很大挑戰。近年來,證券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內幕交易打擊力度,自2008年證監會稽查總隊成立以來,已成功查處黃光裕案、高淳陶瓷案等一批有影響力的案件。
盡管如此,仍有一些疑似內幕交易案件由于種種原因,難以快速結案,甚至不了了之、束之高閣。記者多方采訪監管部門官員、市場人士以及業內專家發現,由于執法手段有限,當前打擊內幕交易違法犯罪仍存在調查難、認定難、刑事追責難等諸多難點。
長期從事證券類案件辦理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無權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證券監管部門很難落實當事人口供,因此,監管機構發現很多疑似案例,卻由于調查手段有限掌握證據不足導致無法立案的情況并不鮮見。“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擴大,單靠某個監管部門難以做到有效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說。事實上,包括李啟紅案、劉寶春案在內的諸多案件辦理過程顯示,當前打擊內幕交易,單靠一個部門的力量是無法突破的。
諸多業內人士也認為,單個監管部門由于人力、財力以及權力有限,難以做到更大范圍的發現和打擊內幕交易行為,打擊內幕交易非單個部門力所能及。
專家建議抓住并解決關鍵問題
關于下一步如何加大內幕交易打擊力度,有針對性的采取一些措施,提高相關案件偵破率和提升查處有效性方面,有關專家提出諸多看法,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幾個關鍵點。
關鍵問題之一:如何建立多位一體的內幕交易發現機制?
劉玉珍結合臺灣、香港等海外經驗指出,從發現內幕交易線索的角度看,有必要建立起多位一體的內幕交易發現機制,包括對內幕交易內部人、內部關系人、上市公司資料、財務資料、關聯機構資料等與內幕交易建檔備案,以備查處發現內幕交易行為之需。
據了解,在此之前,證監會已建立證監會機關、派出機構和交易所協作配合、快速反應的“三位一體”工作機制,能快速對疑似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跟蹤并備案。
除此之外,證監會也在推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并擬逐步擴大登記范圍,要求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能直接或者間接獲取內幕信息的單位或個人,包括工作中接觸內幕信息的相關人員等,都要實施登記。一旦相關股票交易出現異動,則可據此順藤摸瓜進行核查。上交所也表示,將強化股價異動監測與信息披露監管聯動機制,一旦發現股票交易異常,將深入核查相關交易行為,及時上報違規線索,除此之外,上交所還表示將進一步深化對內幕交易行為特征分析,強化內幕交易行為發現能力。
關鍵問題之二:如何提高立法、司法、執法等多個環節對于打擊內幕交易行為的支持?
這其中,比較迫切的是出臺證券類法律的司法解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和張遠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有必要盡快出臺司法解釋,對內幕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主體范圍、內幕交易消息知悉等諸多方面做出更為細致,更具操作性的解釋條文。
事實上,由于缺乏司法解釋,相關部門在辦理證券類犯罪案件中尤其是多部門聯合辦案時,時常會出現對相關法律理解上的爭議,妨礙辦案過程順利推進。
有專家進一步認為,內幕交易行為逐步上升為證券監管主要矛盾,因此相關法律法規應與時俱進,比如刑法、證券法對于內幕交易行為的相關表述應根據當前情況重新梳理。
張遠忠則表示,針對證券類犯罪的特點,可以探討細化甚至降低一些案件立案標準,以期達到快速破案;另外,有必要支持執行機關提高受理內幕交易案件的積極性,支持監管機構配備更多人力,做到及時調查,及時溝通,讓案件查處過程更為順利行。 關鍵問題之三:如何加強多部門合作,形成合力?
眾多業內人士建議,有必要加大多部門合作,共同打擊內幕交易,還證券市場一片晴空。
證券監管部門辦案人員在與記者交流中也表示,希望在一些內幕交易案件查處中相關部門能提前介入,或是能與多部門聯合調查,以期提高打擊效率,達到快速破案。
令人欣慰的是,記者從證監會獲悉,由證監會牽頭,監察部、公安部、法制辦、國資委參加,正在調研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體系建設,有望從制度設計上有效預防內幕交易。
除此之外,一些專家還建議,可以借鑒國外經驗,考慮設立內部舉報人制度,提高辦案部門及時準確掌握相關內幕交易行為證據的效率,快速破案;同時,可考慮支持內幕交易案件中的民事追索,建立民事追索機制,對內幕交易行為形成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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