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黃光裕一審被判14年 > 正文
到底是陳曉受益最多,還是張近東受益最大,可能沒辦法用數字量化來表達。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陳曉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能夠取代黃光裕,成為國美電器的大當家——這是當年誰都沒有想到的——包括黃光裕本人
文 曾高飛
黃光裕案終于塵埃落定,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共計8億。這個損失對這個富可敵國的前中國首富來說,不至于造成破產之虞。但14年有期徒刑,對這個年富力強的企業家來說,才是致命一擊——14年時間黃光裕甚至可以再造一個國美,14年黃光?梢园褔肋@個企業帝國帶到另一重境界;14年之后,當黃光裕從監獄出來,或有沉淀之后的雄才大略,但畢竟這14年他被束縛了手腳,一事無成。所以,14年高墻生活才是用金錢無法衡量的損失。
由此看來,黃光裕案,受到損害最大的,首推黃光裕本人,其次是黃氏家族和國美電器。經此一挫,國美的銳氣和霸氣,被消耗殆盡,在很長一段時間都可能難以恢復元氣——而霸氣和銳氣正是國美電器這些年不斷膨脹、成就霸業的基因。
當然,宇宙是遵從能量守恒定律的,“有人受損,必有人獲利”。誰從黃光裕案中獲利了呢?
從黃光裕案中獲利的人很多——作為全國性家電連鎖巨頭,凡是國美的對手都可能從中獲益,規模越大,獲益越多。大中以及各地的地方家電渠道,都或多或少地成為既得利益者。但從黃光裕案中獲利最大的應該只有兩個人:一個是黃光裕的伙伴兼朋友,原國美電器總裁,現國美董事局主席陳曉;一個是黃光裕的生死對頭蘇寧董事長張近東。
當陳曉還是永樂家電連鎖董事長的時候,與黃光裕就是競爭對手,明爭暗斗不斷,特別是在北京市場,雙方打得不可開交。但在商場上,黃光裕眼要高,心要硬,手要狠,陳曉處于明顯下風,幾個回合下來,就只有招架之功,沒有還手之力了。2006年,陳曉無路可走,不得不把永樂出售給國美電器,向黃光裕俯首稱臣,成為黃光裕手下的一員悍將。陳曉與黃光裕的關系,也由競爭對手變成君臣和合作伙伴的關系。陳曉屈居黃光裕之下,成為國美電器的二當家,F在成為國美電器的掌門人,是陳曉做夢都沒想到過的——這種事情,確實出乎陳曉的意料,黃光裕從哪個方面來說,都要比陳曉厲害,年紀比陳曉也小,只要有黃光裕在,陳曉只能老老實實地擔當“首輔”角色,F在居然能夠成為國美電器掌門人,真是造物弄人,無論陳曉主觀意愿如何,他確實成為黃光裕案事實上的最大利益既得者——盡管我們不清楚,14年后,當黃光裕從監獄出來,是黃光裕還是陳曉來擔當大當家——或許那時候,陳曉的年齡已經到了退居二線的時候了。
黃光裕案的第二個最大受益者,就是蘇寧電器董事長張近東了。在中國家電連鎖領域,唯一可以與國美電器抗衡的就是蘇寧電器。但圈內人都知道,在國美和蘇寧長期以來的戰爭中,蘇寧一直處于守勢,換句話說,蘇寧一直處于被動挨打的狀態。這讓張近東傷透腦筋,卻又無計可施,莫可奈何。甚至有坊間流傳,黃光裕被拘的最早消息,就是競爭對手捅出來的——這句話顯然是直奔蘇寧而去。事實上,國美與蘇寧,黃光裕與張近東以前隔空交火亦是常事。
坦率地說,在黃光裕案東窗事發前,國美實力明顯強過蘇寧,國美處攻勢,蘇寧處守勢,蘇寧要與國美平起平坐,分庭抗禮,還有相當一段路程要走。黃光裕出事,對蘇寧來說,是天賜良機,大大縮短了彼此距離。事實上亦是如此,蘇寧趁黃光裕出事的這段時間,加快了攻勢,并且取得明顯成效,在某些方面,甚至成功實現了超越。
黃光裕出事,對蘇寧,對張近東來說,都是一件天大喜事。圈內人士戲言,在黃光裕出事的這段時間,睡得最香最甜的,夢里可能笑醒的應該是張近東。在今后14年,蘇寧可以放心大膽地去超越,把國美甩在身后,而不用受制于黃光裕的銳氣和霸氣。所以說,張近東是黃光裕案的第二個最大受益者。
到底是陳曉受益最多,還是張近東受益最大,可能沒辦法用數字量化來表達。如果硬要在兩者之間做出比較,我個人認為,陳曉的勝算明顯要大——當年把永樂下嫁給國美,陳曉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可以取代黃光裕,成為國美電器的大當家——這是當年誰都沒有想到的——包括黃光裕本人。
鏈接:黃光裕案始末
2008年,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縱市場”等。
2009年,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妻子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2010年2月,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公訴。
2010年4月14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進行庭前示證,檢方出示了上百組證據。
2010年4月22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
日前,黃光裕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據說,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判罰個人罰金數額最高的。
從“中國首富”到“深陷囹圄”,黃光裕的境況,讓我們感慨不已。不管上訴與否,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就是,黃光裕終于遠去,帶著眾人的唏噓和感慨。但是,一個“野蠻企業家”的時代卻還遠遠沒有結束。(《法人》雜志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