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胡瀟瀅
而對于大小非減持是否應該征稅的問題,以及征稅帶來的影響等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華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天永律師。
征稅體現收入分配公平意義
《證券日報》:您認為是否應該對“大小非”減持所得進行征稅,尤其是對于自然人股東,是否有必要進行征稅?
劉天永:在大小非持有之初,國家從刺激資本市場的考慮,是暫免所得稅的,當時立法的時候沒考慮到這一塊。
但是,大小非解禁隨著原始股東的增值是很大的,市盈率、市凈率很大的,有將近十倍的增值。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方面有一定的財政意義,另一方面也是對收入分配公平的一個調節意義。目前大小非解禁這種資本利得,或者說股票收益,對其收稅更加合理。目前由于稅務總局財政部對于自然人大小非減持是否納稅,其立法不是很完善,這部分有待稅務主管部門的明確。而對企業來講,如果原來是大小非股東,目前稅法來說,其套現后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很清楚的。
《證券日報》:很多企業上市之前將股份轉給個人以規避企業所得稅,對自然人大小非減持征稅后,是否能規避這種行為?
劉天永:如果對大小非無論自然人還是企業都征稅,凡是持有原始股的企業和個人套現都要納稅,都繳納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那么不存在規避的問題了。像家族企業相對的股權比較少有操作性,但是比較大的企業是不允許這么做的。
大小非解禁一般不會虧
《證券日報》:有部分股民并不贊同征稅,并認為,如果盈利了征稅,那么虧損了是否要補貼?對這一說法,您如何看?
劉天永:大小非解禁一般不會有虧損的說法,并且一般來說會升值很多,并且,如果有虧損也確實不該征稅。比如美國所得稅不分企業和個人,是一個很明確的法律法規,目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還是初級階段,我國要不要征稅要考慮包括公平在內的眾多因素。
《證券日報》:限售股解禁有兩種,一種是上市之前持有的,一種是上市后增發的股份,那么是否都應該征稅?
劉天永:上市之后增發持有的股份,這種情況要考慮增發價格的問題。并且目前持有增發的股份一般有三年的限售期,鼓勵企業長線持有,長期投資,那么這塊不應該去征稅,否則會打擊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助長投機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