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報(評論員 鄧妍)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生人,但凡愛看國產戰爭類電影的,恐怕都會印象深刻地記住這樣一句臺詞:“不是國軍無能,而是共軍太狡猾。”
這句話現今又流行起來,且演繹出很多山寨版的改編語。比如,“不是騙子太聰明,而是被騙的人太笨。”
最近,非法薦股公司的騙人伎倆屢被曝光,它們行騙的方式已從原先的電話薦股,轉為通過網絡、QQ、博客等方式;為躲避監管部門,它們還將辦公地點,由先前的高檔寫字樓,轉向居民小區。
薦股,原本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兒,需有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而且還得是在正兒八經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才夠格成為薦股的分析師。但是,山寨電影臺詞“可以有”,山寨分析師、山寨券商網站也可以有。
然而,山寨分析師、山寨券商大量涌現,這樣的現象有趣,又有些可悲。這反映出投資者對投資分析的強烈需求。“值得相信”的內容很有市場,那些提供值得相信內容的供應商,應當得到更多的鼓勵。
反過來,也讓人思考:當前的證券咨詢業,顯然還不能滿足投資者的需求,監管部門對此究竟應當鼓勵什么、反對什么、打壓什么,應有更明確的為投資者服務的標準。
“李鬼”牛市潮涌
“這屬于非法證券活動!對方盜用了我的名字,而網上的照片、履歷等等都是假的,所以我也不好維權,他還可以說是重名呢。”6月16日,筆者在MSN上與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江賽春交流時,被“山寨”的他,無奈之意顯而易見。
由于股票市場自去年11月開始逐漸回暖,投資者熱情漸趨高漲,激發了“李鬼”分析師、“李鬼”券商網站的死灰復燃。
在一家名為“上海招商證券投資有限公司”的網站上,銀河證券“馬永諳”、“王群航”、安信證券“任瞳”以及“江賽春”等分析師的標準照赫然在目,只是此“江賽春”非彼江賽春,此“王群航”非彼王群航。
招商證券網站在近半年時間里,已發了7個“非法網站猖獗,敬請投資者警惕此類詐騙活動,以防上當受騙”的公告。而據不完全的數據統計,今年以來,北京地區16家合法的證券公司網站有11家被“山寨”過,海通、國金、中金、國泰君安、高華、東興等券商網站都曾“中招”。
除了券商,基金公司也被假冒,大成、國泰、南方、易方達、上投摩根等都發過打假公告。
然而,假冒者實在太多,發公告的哪里忙得過來。被山寨的一家券商市場部人士向本報透露,他們每天都能監測出好幾個假冒網站。通常,他們采取的第一措施是,及時在公司網站上發布公告,提醒投資者不要上當受騙。
從最近幾年有關“李鬼”分析師、網站的曝光情況看,有一個典型的特征,即熊市時偃旗息鼓,牛市時蓬勃而發。
我們目前能從證監會網站上查詢到的最新信息,即對此有最為直接的佐證。2008年前十個月,A股持續暴跌,期間證監系統受理的非法證券活動投訴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且投訴反映的非法證券活動大多發生在2007年或更早,2008年新發生的非法證券活動只占投訴量的3%左右。
查處力度不夠
林林總總的非法證券活動顯然早就進入了監管部門的視線,在監管層、行業協會網站上,能查詢到不少關于“打非”的新聞。
最新的有廣東證監局6月16日發布的第五批共60家不具有合法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自去年11月起,廣東證監局已公布195家類似的“黑名單”。
既然有這么多部門攜手大力打非,為何非法證券活動依然屢禁不止?
騙子違法成本太低、行事太狡猾確實是個原因。
由于薦股網站成本低廉,只需一年花上幾百元租下服務器,再制作一些網頁即可,所以,“出事后關張再重開門庭”幾乎是這個行當的通行做法。
另從廣東證監局公開的信息看,其轄區內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大多是無工商登記、無固定辦公地點、無固定聯系電話的“三無”公司,這些機構為規避監管,經常變換營業場所,且主要以外省市投資者為行騙對象,僅憑小靈通電話、手機短信、QQ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以假姓名與投資者聯絡,以傳真方式與投資者簽訂虛假的《軟件銷售協議》或證券電子信息刊物銷售協議,要求投資者將費用打入個人賬戶。
一旦案發,別說投資者,就是證券監管、公安、工商等部門,都很難查到“李鬼”的行蹤。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接受不具有合法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或個人提供的薦股服務,因此產生的投資損失,只能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有關“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能否通過民事訴訟進行救濟”等問題,當前仍然處于討論的階段。
從這樣的角度考慮,投資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顯然非常重要。我們也注意到,監管部門提醒投資者千萬不要輕信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美麗”謊言,增強風險意識,謹防上當受騙的言詞,比比皆是。
但我們認為,光有這些提示以及目前的查處力度,還很不夠。
投資者不負責監管
我們從一些券商的市場部了解到,他們在發現自己公司的網站被“李鬼”后,除了發公告警示投資者,還會向公安機關及證監會網絡信息監控辦公室舉報。但之后監管部門是不是主動管、如何主動管他們并不清楚,也從未收到過相關問題的處理回復。
這意味著,監管部門在相關問題的查處、監督方面,還大有可為。
同時,我們認為,屢屢出現投資者被騙現象,反映出投資者對投資分析的需求非常強烈。盡管目前圍繞證券市場有諸多的正規信息披露渠道,似乎依然難以滿足投資者的要求。
這讓人深思,對于當前的證券咨詢市場,監管部門究竟應當鼓勵什么、反對什么、打壓什么,是否應該確立更為明確的為投資者服務的標準。
我們提醒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但更想提醒監管部門不要過于將“打非”寄托于投資者自我防護上,繼續加大監管力度,維護市場公平,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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