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悅音
摩根斯坦利前亞洲董事總經理杜軍涉嫌內幕交易案,近日在香港再次開庭審理:香港律政司認為,被告杜軍在參與了相關計劃的同時,涉嫌利用消息在20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分九次購入中信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共涉及2670萬股、金額總計約8710萬港元,此外杜軍還慫恿妻子買賣中信資源的股票。
內幕交易問題幾乎是所有證券市場不可回避的“病毒性感冒”,而投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有關人士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非法牟利問題,也一直是證券監管領域的熱點和難點。香港近期屢屢對內幕交易行為“開刀”的過程,對A股市場也不無啟示。
創造有利于查處和打擊證券犯罪的法律環境,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前提。對于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領域常見的犯罪行為,針對這些犯罪行為情況復雜、手段先進、牽涉面廣的特點,通過設立專門的市場不當行為審裁處,采用民事案件的證據原則進行裁斷,以降低舉證難度、提高審理效率、增強執法實效性,是香港在查處證券犯罪行為上的一大特色。而2003年4月1日生效的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中,又對內幕交易作出嚴厲規定。
只有被充分執行的法律,才是懸在犯罪分子頭上的利劍。僅在上個月,香港證監會就公告了兩起內幕交易人士被判監禁的案件。其中,4月初,原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副總裁馬漢揚及其女友盧鈺華,因進行內幕交易,馬漢揚被判處26個月監禁并判罰款23萬元,盧鈺華被判入獄12個月并判罰21萬元;但A股市場出現不以內幕交易為恥,反以內幕交易為榮的不正常現象。以前一段被媒體爆炒的“第一大股東陳好”事件為例,某停牌3年復牌后首日出現高達1004.08%漲幅的股票中,第一大流通股東“陳好”被一些媒體稱為“萬人迷”。后來又有報紙娛樂版爆出“陳好男友是某外資機構高級分析師”等“擦邊球”消息,但未有任何相關機構出來澄清。
探索有效提高查處效率的途徑、充分發揮法律威懾作用、合理引導證券市場文化導向,是一套A股市場值得期待的打擊內幕交易的“組合拳”。
(作者單位: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