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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
雖然中國的證券公司在持續一年多的熊市中經受住了考驗,沒有一家在熊市中倒下,與海外市場的狀況形成了鮮明對照。但是,證券行業“靠天吃飯”的狀況依舊,大大小小的證券公司普遍還是缺乏真正可靠的盈利模式。同時,作為證券業務中相對最為穩定的經紀業務,竟受到了不小沖擊。而其發端,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與券商經紀人缺乏規則約束而隨意拉客戶、誘導客戶輕率投資有關。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以來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總量增長較快,但是由于綜合傭金率下降,很多券商實際盈利水平并沒有隨之出現相應提高,所謂“增產不增收”。另外,客戶與經紀人之間的矛盾糾紛也有上升趨勢。而所有這些問題,都不利于證券行業的健康發展,客觀上也對上市證券公司股票構成了負面影響。好在,數易其稿的《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正式推出了,以發展眼光解決券商經紀人問題,為推動經紀業務的規范發展、提升證券行業的競爭能力與盈利能力,提供了良好基礎。
券商經紀業務,在本質上是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所需要的通道服務,并在這基礎上提供衍生的增值服務,而這里的一個關鍵因素是要有足夠的投資者群體作為服務對象。長期以來,證券公司普遍采取的是“坐商”模式,這在市場普及程度已經很高的情況下,早已難以為繼,發展以“行商”模式為主的經紀人,主動出擊搶奪客戶資源,已成不少券商控制經紀業務的重要選項。但因為過去缺乏這方面的規范,經紀人發展處于無序狀態,以致對證券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不少負面作用。市場上也一度有過要封殺券商經紀人的傳聞。顯然,從當前的市場實際以及實現券商低成本擴張的角度來看,券商經紀人是有存在必要的,但問題是要規范。根據管理層現在所推出的規則來看,應該說基本解決了目前券商經紀人方面所存在的若干主要問題。譬如說,強調經紀人作為券商代理人的實際地位,要求持證上崗,并且只能接受一家證券公司的委托等等。這不但有利于維護券商的合法利益,也能夠充分保證經紀人的實際利益,避免其承擔與其身份、能力不相符合的過大業務壓力,同時避免無休止地打傭金戰,把工作的重點放在提升增值服務上來,拒絕惡性競爭。
從證券行業的角度來說,新的券商經紀人規則的實施,能夠使得各個券商在經紀人業務上的競爭處于同一起跑線上,同時也得以在規范的原則下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并且讓經紀業務呈現出良好的工作秩序。再從券商的層面來說,也將使得其經紀人戰略有了一個理性運行的支點,并且能夠借助社會力量,實現業務規模的較快擴張與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高。說白了,就是會讓券商經紀業務從此進入到新階段,為真正打破“靠天吃飯”的被動狀態,尋找穩定的盈利模式,提供新的思路與想象空間。
(作者系申銀萬國證券首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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