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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鎮江
本報今天刊出的《國資背景格力電器股權激勵嘆為觀止:董事長以4000萬年收入成A股薪酬之王》值得關注,引人深思。
我們相信,根據目前的法規,格力董事長年收入超過4000萬元,而總裁約3988萬元,均是合法收入。即使這樣,人們仍要置疑,這合理嗎?社會的公平正義何在?
作為有國資背景的上市公司,上級國資部門的監管職責何在?而作為證券市場的監管部門,對這個空白地帶應由誰來負責監管為何目前仍不發言?此外,對于國家公職人員的收入,組織人事部門為何不出面干預?
中國共產黨自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終宣布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當我們面對社會無法接受的天價薪酬時,真心地希望有關部門的黨組織站出來,出于人民的利益,出于社會公理,管理和糾正這種看似合法而實際上違背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行為。
當然,也許有人認為格力的老板就該拿這4000萬元和3988萬元。那不要緊,本報愿就此事展開連續報道,探討一下天價薪酬該不該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