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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已成為兩會上財經界委員、代表們談論的焦點話題。實際上,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確實已是形勢逼人。
一方面,IPO的重啟,正倒逼著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盡快進行。正如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所表示的那樣,不改革新股發行制度,新股發行可能會造成新的遺留問題。另一方面,創業板推出的步伐也受到了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制約。如果沒有一個好的發股制度,主板發股的諸多問題又會蔓延到創業板,不利于創業板的健康發展。此外,要解決大小非問題,也必須從源頭上切斷大小非的來源,改革發股制度。
目前的發股制度存在嚴重弊端,它以高價發行公眾股為主要特征,其目的就是為了達到上市公司融資的最大化。正是為了維持這種高價發行,所以新股發行人為地控制發行數量,盡可能以最小的發行額度來獲得最高的發行價格。而為了達到以最高價發行的目的,就滋生了詢價過程中的種種舞弊行為。同時,也正是由于發行數量有限,加上目前的發行制度又將新股份額大量集中到了機構投資者手上,才又造成了新股上市時的爆炒行為。
要解決上述問題,惟一的辦法就是全流通發行。一是讓大小非成本與公眾股的發行價格基本保持一致。公眾股的發行價格可由大股東與承銷商及詢價機構協商而定,在此基礎上,大小非按公眾股發行價格來補足少付的資金,或按發行價格進行縮股,使大小非利益與公眾股東利益保持一致。二是從新股上市時開始,即賦予大小非上市流通的權利。小非上市時即可流通,大非根據控股需要來確定流通份額。如此一來,大小非問題將不復存在,新股高價發行問題也得以解決,市場投機炒作之風將受到抑制,困擾中國股市的諸多問題將由此迎刃而解。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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