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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關于“IPO股托灰色利益鏈條調查”的系列報道,引發了市場的強烈共鳴和極大關注。昨日著名財經評論人士曹中銘和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中也相繼表示,新股發行制度要進行改革,要多照顧中小投資者利益,把他們也納入詢價的范圍內。
曹中銘:改革時機已成熟
近日 ,針對新股IPO中出現的“人情報價”、“關系報價”,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對中原證券等機構的處罰,著名財經評論人士曹中銘表示,此前的新股詢價制度多是保障了大機構、大資金的權益,今后應該從傾向于中小投資者的角度出發,甚至可以進行制度性的變革,限制大機構的利益。
事實上,A股“新股不敗”的經驗讓眾多投資者將“打新”視為穩賺不賠的機會,而“哄抬價格”則讓投資者、承銷機構和上市公司三受益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更有分析師表示,這塊“頑疾”極難治愈,主要是因為雖然詢價機構數量增多,但其與保薦機構間是否有“內部交易”,誰也不能知曉,目前對詢價制度進一步改革的呼吁,只希望能夠減少這樣的可能性。
“創業板是寫在國務院今年《金融三十條》里的,今年肯定要推,而新股IPO已經停滯將近半年,等待市場更加穩定就會重啟,此時將新股發行機制、尤其是詢價問題處理好,是非常重要的,總不能等中小板上了之后再搞制度變化。”曹中銘這樣表示。在他看來,新股發行制度變化的時機已經到來。
不過,由于市場一直擔心新股IPO重啟將導致資金分流,因此有市場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股市不漲上2500點,新股將很難發行出來,而且由于新股發行的恢復意味著股市融資功能重啟,對于資本市場和國家正在進行的拉動經濟建設意義重大,因此管理層在維穩主基調的情況下,當前將不會貿然大量推出多只新股。
吳曉求:嚴懲不合規詢價機構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昨天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針對詢價機構出現的上述問題,最主要的解決辦法是:“加大處罰”。吳曉求認為,對于一些行為不合規的詢價機構,完全可以加大處罰力度,甚至強行暫停其詢價資格。
“詢價機構報價后只有價格在確定的價格范圍內才允許申購,如果保薦人認為詢價機構范圍不夠大,完全可以把中小股東也納入詢價的范圍里。”吳曉求這樣表示。他還認為,詢價制度本身已經非常市場化,下一步要做的就是進一步增強其透明度,更加市場化,比如將中小股東納入到詢價對象行列。
截至2008年,制度認可的6類詢價機構包括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和QFII等共有200多家,根據詢價機構不能過少,失去市場化定價機制要求,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需要在新股發行時提供20家詢價機構意見。
吳曉求認為,不管是“要求詢價對象履行申購義務”,即報價后就有申購的責任要求,還是將新股發行中機構由網上網下均可申購,分離成只允許機構網下申購;或者是其他詢價制度變化,根本上還是對現有詢價制度進行完善。
“多種方法都可以討論,關鍵是要增加詢價的透明度,包括監督以及包銷等,都要更加透明,另外就是要堅持市場化的方向不變。”吳曉求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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