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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蕾
在禁售期結束后的第一天,瑞銀將其在2005年作為戰略投資者所持全部中行H股,以中行H股上周三收盤價2.12港元折價12%,配售給了15家投資者。換句話說,瑞銀已經完全退出中行。
實際上,建行、工行、招行這些境外上市銀行像中行一樣,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都已經或者陸續到期。在當前動蕩的國際金融風暴中,中資銀行們對戰略投資者或者一些曾經的合作者可能采取的放棄持有的股份的舉動,應該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戰略投資者并不意味著“永遠”持有,否則也沒有所謂禁售期一說。
引進戰略投資者,也是一種進入國際金融市場的銷售策略
對于國際市場的投資者來說,中資銀行曾經是完全陌生和不熟悉的。海外媒體渲染性極強的輿論,使中資銀行的效率低、治理結構不透明、風險控制機制不完善、技術上已經破產的國有銀行的概念根深蒂固。雖然通過資產剝離和股份制的改革,但是,對中國的金融業缺乏常識的國外投資者,完全不可想象這種政府行為的作用。連美聯儲主席伯南克兩年以后還提醒市場,中國的銀行的壞賬還會上升。一個主要的理由是,那些剝離的壞賬還是銀行的壞賬,銀行不可能在短期內靠盈利來完全消化掉。
其實,中國的銀行的壞賬剝離是一次性的、徹底的國家埋單行為,根本不存在需要逐漸消化的問題。
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程度上要通過這些為外國投資者熟悉或者說信任的大型機構的參與,特別是作為股東持有中國的銀行的股份,參與銀行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達到傳導對中國的銀行的了解和認知,增加對中國的銀行的信心的目的。引進戰略投資者,有將對熟悉的機構的信任轉化為對中國的銀行的信任的效果。
從宏觀角度看,引進戰略投資者是推動中國銀行業的改革開放、國際化進程必不可少的戰略決策。從微觀層面看,引進戰略投資者,是一種進入國際金融市場的銷售策略。
對“退出”要作基本判斷
不同的投資者,有不同的利益和合作目標。“瑞銀”不是瑞士銀行部分參與中行合作,是投資部門參加合作,所以稱為財務投資者更合適。就中國各境外上市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戰略來說,成功境外上市,應該已經部分達成戰略目標。財務投資者們的退出應該在預料之中。
對于中資銀行來說,更重要的是應該作一些基本的判斷,不受這些變化的干擾,加強對自身發展的信心。
首先,要確定拋售行為發生,不是因為中國的銀行出現問題。業內人士認為,瑞銀急急忙忙在當前較低的價位套現,可能是資金壓力較大。事實上,瑞銀已經轉讓給瑞士央行全資擁有的新公司高達600億美元欠流通性證券與其他資產,是否還有或者有多大的準壞賬規模不得而知。在金融市場尚未穩定、次貸風險尚未充分釋放的情況下,流動性風險隨時可能爆發。瑞銀套現應對危機,提前進行資產負債的管理,避免演變成雷曼那樣的破產倒閉的危險,也完全可以理解。
必須高度注意的是,處于次貸危機困境中的國際金融機構,都面對與瑞銀同樣惡劣的財務狀況和流動性風險。禁售期屆滿即出手套現的,可能并非瑞銀一家。不排除其他銀行的所謂戰略投資者,也會在禁售期結束后,采取同樣的行動。這是中國的境外上市銀行必須做好的心理準備,并用平常心面對合作者的退出。
其次,綜合判斷對中資銀行的影響。中國的銀行更應該關注的是,如果發生戰略投資者的退出,是否對銀行產生實質性的影響。瑞銀退出中行,因為是退出方自身資金問題,不會產生其他投資者的恐慌性跟風行為。價格是定向配售,不會對股價造成打壓。因為是股份轉讓形式,不會影響市值規模。至于對中行的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和業績,作為財務投資者,應該不會有太多的商業銀行主營業務方面的參與。
在長期公司治理的合作上,作為并非商業銀行的瑞銀參與部門,對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中行而言,全面長期合作的基礎較小。所以類似瑞銀這樣一些財務投資的合作者退出,應該不會對中國的境外上市銀行的正常運行帶來較大的影響。中國的銀行境外上市以后, 特別是經歷此次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以后,應該已經逐漸培養了應變的能力和信心。
(作者為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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