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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重組要立足長遠
衛文省/文
歷史和現實的經驗證明:企業只有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這個平臺才能獲得超常規的發展。在這方面,并購重組是資本市場優化配置資源功能的重要體現,是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的重要途徑。
重組不是靈丹妙藥
首先,并購重組要誠實。如果公司重組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扭虧,那么就有可能出現為了并購重組不惜做假報表的情況,而這種做法對投資人而言,顯然是缺乏誠意的。
其次,并購重組要注重形象。如果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真誠支持上市公司發展,就應為其營造寬松的外部環境,通過重組幫助其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對于剝離出去的資產、負債和冗員,要妥善安排,肩負起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
另外,并購重組要有大局觀。如果我們的上市公司缺乏科學長遠的發展規劃,僅僅是通過并購重組來渡過難關,那么將會重演 “寒號鳥”的故事。即使并購重組能夠僥幸成功,一旦其不求上進的真實面目被投資者識破,最終必然被市場拋棄。
“借殼上市”后要戒陋習
“借殼上市”的公司多半屬于“半路出家”,對這些公司監督的重點是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改掉陋習,規范運作。
個別公司借殼上市后基本上沒有對公司高管進行過完整、系統的證券法規、政策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其規范運作意識欠缺。如果不能夠讓他們及時地補上這一課,日后公司的規范運作可能就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借殼上市之前,企業經營管理方面難免存在“惟高管意志為馬首是瞻”的隨意性,比如年末在財務上、在經營業績等等方面人為地進行“調節”。而公司財務部門的負責人會認為:只要是管理層的意思,沒有什么不合適。這樣的公司一旦通過借殼途徑實現上市后,難免存在按照慣性操作的可能。如果不能及時予以監管引導,其對外披露的信息也難免存在“調節”的痕跡,這不符合資本市場的誠信原則,也必將會受到投資者的投訴和監管部門的嚴懲。
在上市前,老板的話語權是最大的,其中層負責人只是按照其指令具體執行而已。這樣的公司借殼上市后,雖然其制度框架可能在保薦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要求下很快建立,但具體執行中卻未必將制度貫徹下去。因為,人們已經習慣于按照老板口頭指令行事,甚至會認為制度是多余的、礙手礙腳的東西。這樣的公司短期內可能運轉正常,一旦出現高管層更迭,就很難保證其能夠繼續有效運營。
另外,一些未上市公司會習慣于向自己的主管部門或者是地方政府通過匯報工作的方式“發布”業務數據,甚至是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傳播。在上市后短期內可能很難適應資本市場對于信息披露的要求,這樣的“信息披露”不僅違法違規,還會給資本市場帶來不良影響。
只有規范運作的上市公司,才能持久發展,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為中國證監會山西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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