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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大哥案的三點再思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8:0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宋一欣 引得證券市場沸沸揚揚的“帶頭大哥”案的真相開始浮出水面,這位“帶頭大哥”真名不叫王曉而叫王秀杰,是1973年長春市生人,不是搏擊股市多年的高手而是某銀行后勤部門的一個職員,目前已被吉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以涉嫌利用網絡非法經營投資業務而刑事拘留。據悉,此案涉案金額巨大,并因涉嫌非法斂財,現被報送檢察機關批捕中,而“帶頭大哥”名下的交費會員正在聯合起來加以聲討并準備集體維權。 出現這樣的有眾多受害者、投資者損失巨大、社會危害性很大的事件,同前一階段久違的牛市突然到來,證券市場整體上不知所措及其監管不到位,以及投資者群體性浮躁心理、跟風做法及羊群效應有關,在蠱惑的宣傳手段中,“帶頭大哥”在證券市場造神運動中變成了“股神”。出現這樣的局面,是值得證券市場、投資者及監管層反思的,幸虧,司法部門已以最快的速度介入了此案。 反思之一:炒股博客是否應當承擔社會公共利益責任?答案是肯定的。博客在網絡中興起的初期,是個人心得的產物,是一種屬于私人空間或朋友圈的空間,但隨著博客的大規模發展后,博客所承載的功能越來越多,作為一個電子交流平臺已經起到了一般平面媒體與紙質媒體無法具有的作用,在證券市場中,伴隨著牛市的出現,炒股博客大量興起,實際上成為一個個影響力不小的電子證券媒體,由于點擊和閱讀的廣泛性,炒股博客遠遠超出了個人心得的范疇,成為一種證券市場的公共產品,在這種情況下,炒股博客博主及所載的內容不能以個人自由而一言蔽之,必須承擔一定的社會公共利益責任。 反思之二:炒股博客中發表的言論應否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答案也是肯定的。不排除許多炒股博客博主發表的博文只是個人對證券市場及其個股特征的看法或心得,但其應當自律并避免出現非法經營、散布虛假證券信息或涉嫌坐莊、操縱股價的嫌疑,這是博主與博文存在的前提與法律界限。對于那些以炒股博客名義出現的,實質上實施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散布虛假證券信息、坐莊、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等行為的,無論有否直接經濟利益還是間接獲益或致人損害的,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應當堅決予以打擊,并向廣大投資者提示風險、公布于眾而以儆效尤,還應當修改相應的法律法規,對那些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訴訟,尋求司法保護。 反思之三:是否應當盡快建立網絡實名制?筆者以為很有必要。前一階段,網絡上在討論是否應實施網絡實名制的問題,核心的焦點是社會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權保護問題,但是從現在的“帶頭大哥”案來看,實施網絡實名制是有必要的,特別在證券市場中實行網絡實名制更有必要,社會公共利益和保護個人隱私權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不能稱為之對立。實際上,網絡實名制的核心是注冊的真實性、可驗證性,由此,可以讓網絡上的言論發表者有必要的自律,以及讓網絡運行商規范運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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