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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綜合治理時期券商創新業務空間漸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 11:28 中國經濟時報
-“關注入市過渡期后的中國金融業”系列報道之四 -本報記者 黃楊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外資金融機構紛紛以各種形式進入中國市場,給國內金融業造成了巨大壓力。而我國本土券商自來體弱多病,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國內的券商將以怎樣的形象參與到競爭之中?又該如何“修煉內功”? 本土券商發展環境發生深刻變化 股權分置改革即將完成,我國資本市場將真正進入全流通時代。這一深刻變革,為券商的發展帶來了重大機遇。“股權分置改革為我國股市健康發展掃除了制度性障礙,這種制度變革將給資本市場的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功能將得到充分的發揮和體現。”東方證券研究所研究員王如富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股權分置改革消除了資本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 行業整合和洗牌是后綜合治理時代證券業的競爭趨勢。自2004年開始的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取得了重大成果,中國證監會機構監管部副主任歐陽昌瓊近日表示,到目前為止,創新試點類公司家數已達18家,還有一些公司正在通過增資、完善內控等方式進行積極準備,努力爭取成為創新試點類公司。截至今年10月末,18家創新試點類公司占全行業107家公司總數的17%,凈資產的52%,營業收入的53%,凈利潤的57%。 王如富預計,綜合治理完成后全國將保留下來60-70家券商,將有相當一部分券商被整合成為一家公司,先做大再做強的動機將會非常明顯;市場也將由無序的完全競爭過渡到相互制約的壟斷競爭,并向寡頭壟斷的競爭格局演變。 混業經營的國際背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外資金融機構紛紛以各種形式進入中國市場,盡管他們仍遵循中國分業經營的原則,但其混業經營的國際背景為其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很大的支持。“我國在混業經營的監管法律方面還比較嚴格。”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梁靜博士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第六條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入世過渡期結束后,外資券商的挑戰。“我國的許多券商與國外著名券商相比,在資本規模、業務品種結構、創新能力、內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處于明顯劣勢。”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券商業務更加深入 創新空間漸寬 “券商綜合治理結束后,創新業務發展將會進入快車道。雖然目前證監會對在券商業務創新方面比較謹慎。”梁靜說,“比如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直接投資業務,現在來看規模不是很大,但發展空間廣闊。” 王如富也認為,隨著資本市場發展重點轉移到創新上來,證券業的業務創新空間已經逐漸打開。證券公司將在鞏固發展傳統業務的基礎上,加快培育創新業務。隨著證券業創新環境的改善,以創新類券商為核心,紛紛加大創新的力度,已經或即將產生良好的創新效應。行業的重組和業務創新將導致行業格局的調整和洗牌。 王如富和梁靜介紹,我國現有上市公司中有相當一部分質量較差,其中一些上市公司面臨轉板、退市或重組。這為券商并購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機會。 據媒體報道,目前我國少數人占有約45%的居民儲蓄存款,對這些客戶的財富管理,將成為券商提高服務檔次,開展服務創新的重要領域。 隨著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股指期貨也為券商提供了一種的投資方式。 資產證券化業務為券商提供了新的業務空間。據了解,在美國市場,資產證券化產品總額每年達7.3萬億美元,占全部固定收益產品市場規模的30%。在我國,目前已有17家創新試點券商有了自己的資產證券化產品。 另外,融資融券業務、權證業務、直接投資業務、QFII、QDII業務、定息收益證券業務,也成為券商新的盈利渠道。 “創新業務的發展將對證券公司盈利模式的優化產生重要的積極影響。”王如富說。 混業經營背景下的組織創新 從全球范圍看,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互相滲透和政府分業監管的管制放松,已經成為一種發展趨勢。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資本市場的發展,我國分業經營的管制也不斷寬松。新形式下必然引發證券公司的組織創新。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研究認為,從發展方向看,中國的金融業必然要走上混業經營、統一監管的道路。但是,至少在目前,分業經營的原則不會變,也不應該變。其基本原因是我國金融監管的法規制度建設、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以及金融監管水平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在目前堅持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框架下,重要的是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這不失為我國從分業經營逐步走向混業經營的一個現實選擇。 2002年12月,國內首家金融類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依法管理中心旗下的銀行、證券、保險、信托、資產管理、期貨、租賃、基金、信用卡等金融企業,這標志著我國混業經營在組織體系上已有所突破。 “證券公司集團化也是一個方面,可以通過控股的形式控制不同業務種類的子公司。”梁靜說,“目前來看,我國具備了證券公司集團化的一些條件,未來可能出現這樣的發展趨勢。”據了解,西方成熟的證券市場在分業經營時期,多是通過集團化的方式實現銀行、保險、證券等業務活動的交叉。 山東經濟學院教授吳奉剛曾撰文指出,證券公司通過開展集團化經營,可以開展橫向并購活動,以壯大某項或幾項業務的競爭能力,形成強有力的核心產品。在集團內部,不同分支機構基于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側重于不同的業務領域,有利于形成具有差別化的產品系列,提高產品差別化程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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