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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將推進市場變局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13:49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雷 陽 熊 欣 曾幾何時,融資融券這種在國外資本市場異常活躍的交易形式在我國證券市場一直是被明令禁止的,我國《證券法》對券商的要求一直是,禁止向客戶提供信用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融資融券。直到《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兩個規范性文件于今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標志著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正式啟航。對于融資融券推出后的市場變局如何,中央財經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教授韓復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達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記者:證監會頒布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兩個規范性文件于今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標志著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正式啟航,融資融券試點的推出對我國資本市場有什么意義? 韓復齡:融資融券的推出是我國證券交易制度的一次根本性變革!隨著具體實施細則的出臺,將對證券市場及投資者的投資風格、投資理念等方面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也為以后推出股指期貨、股票期貨等交易品種奠定了基礎。 記者:融資融券在我國的推出經歷了怎樣一個過程? 韓復齡:事實上,新修訂的《證券法》已為我國推出融資融券交易制度預留了法律空間,最新修訂的《證券法》刪除了原法中第36條條款:“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新《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這就為券商提供融資融券服務通過相關的規定實施,為證券市場引進信用交易掃清了障礙,同時也為券商的業務拓展提供了可能。 記者:根據國際經驗,融資融券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方式。那么融資融券在我國推出后券商的投資贏利模式將會發生怎樣的改變? 韓復齡:融資融券制度將會構建券商全新的投資盈利模式。首先,券商在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業務的過程中,可以獲取穩定的息差。其次,融資融券業務活躍市場,增加市場成交量,從而增加券商的手續費收入。第三,對券商而言,融券中的“券”主要是券商提供的有限品種的自有證券,這無疑有利于券商經紀業務的發展。融資融券業務除了可以為券商帶來數量不菲的傭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還可以衍生出很多產品創新機會,并為自營業務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記者:券商應如何利用新的契機推動自身的發展呢? 韓復齡:券商應以信用交易為契機,積極推動業務創新。首先,大力發展融資業務。券商應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科學分析各項業務的資金需求,制定合理的融資策略,降低融資成本;其次,實施差別化服務,加強對信用交易客戶的營銷和服務。券商應在現有的經營規模和服務水平的基礎上,盡可能地做好客戶分層,歸納分析客戶的資金需求狀況,從而挖掘出有信用交易需求的客戶,并針對客戶的基本狀況和風險偏好實施差別化服務;第三,加強產品開發和業務創新。券商應基于信用交易制定相應的市場投資策略,通過組合投資和風險對沖交易,有效鎖定證券承銷和交易風險,開發出針對不同客戶需求的收益-風險組合的金融創新產品。 記者:融資融券業務在我國剛剛起步,還處于試點階段,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應如何規避各種風險? 韓復齡:雖然信用交易機制的建立為券商的業務拓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券商也必須未雨綢繆,通過組織變革、業務創新來應對信用交易帶來的挑戰。 在信用交易過程中,券商與投資者之間,不僅僅存在委托代理關系,還具有借貸和擔保關系。因此,券商在信用交易過程中存在著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操作風險。 融資融券業務對券商的風險控制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因此券商必須充分研究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建立有效的內控機制。要建立各項風險控制指標,使風險控制貫穿整個業務流程。建立健全融資融券業務的風控組織體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風險控制措施。 記者:券商具體應該如何應對? 韓復齡:首先,券商應著手規范現有的地下信用交易行為,逐步清理各分支機構存在的三方協議、透支等違規行為,規范業務流程和操作程序。 其次,還要積極做好開展信用交易的準備工作。嚴格按照證監會、交易所要求,規范信用交易操作流程,確立抵押證券估值與折算體系,嚴格分開信用賬戶和現金賬戶,建立起規范的客戶和約托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交易披露制度。 同時,也要完善券商內控機制。信用交易的開展必須以完善的內控機制為前提,券商內部必須建立起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政策和實施辦法,將風險管理的職責和指標細化,落實到各業務部門和責任人,形成完善的風險控制系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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