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平:從鴻運事件看監管者作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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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13:2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金信證券 吳育平 作為證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之一,券商在市場運行中起著提高效率的重要作用。但由于金融企業的特殊性質,目前全球券商的經營模式多為高負債經營,在這種經營模式下,對于市場來說,風險管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周末香港爆發的鴻運證券事件,又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
縱觀鴻運證券事件,我們可以看到,該事件源于香港證監會的例行調查,通過審查鴻運證券提交的財務報表,證監會發現其速動資金存在2800萬港元的缺口,繼而找到該公司管理層進行磋商,最終發現該公司在運營中存在的風險。2800萬港元,在一般大眾看來,可能會覺得對于一家券商而言數目并不大,但應該看到的是,作為一家以經紀業務為主的小券商,自有資金本來就有限,這種情況下,該公司通過挪用客戶所抵押證券向銀行借款來維系日常經營,稍有疏忽,就將導致客戶風險的完全暴露。在香港,證券業務尤其是經紀業務基本是個完全競爭市場,在這個市場上,類似于鴻運證券的小券商數量并不在少數,這也使得鴻運證券事件更具備市場代表性。 而香港證監會這次采取的舉措也是較為及時的:先是限制鴻運證券的經營,并向其客戶闡明了他們目前的處境,同時明確了投資者賠償基金的單戶最高賠償金額為15萬港元。一邊是對公司的嚴厲查處,一邊是安撫投資者,應該說,香港證監會此次的行動較為有效地實現了其市場監管者的角色。而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的設立,也從機制上對這些客戶進行了有效保護。本周一香港市場并未因為鴻運事件而出現異常波動,相反,恒指仍按自身規律反彈了幾十點。這難道不正是監管者期望實現的效果? 反觀國內市場,應當說,內地許多券商過去的行為較鴻運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有兩個問題值得關注,一是國內券商同樣存在定期上報財務報告的制度,但我們管理層有多少次是因為對報表的審核而發現問題的?二是在對問題的處理上,公眾投資者擁有多大的知情權?也正是因為上述兩點的不到位,國內券商問題一旦暴露,總會引起不小波動。 此外,根據各方的消息,盡管目前國內還未實行股票抵押制度,但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已經擺上議事日程,在此情形下,香港鴻運證券的教訓就顯得尤其寶貴。未來如何杜絕一些小型券商利用客戶抵押的證券違法套取資金,甚至挪做他用,將成為內地管理層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此外,監管者及時發現和處置風險的能力,也將直接決定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進度。 換言之,目前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加強監管者的執法力度及公眾透明度,只有這樣,市場才能在規范中不斷發展。對于券商而言,則應清醒地認識到“市場組織者”的角色定位,確立中介服務的本原功能和“誠信、守法、健康”的立身宗旨。 應當承認,對于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而言,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在此情況下,坦然面對風險而不是諱疾忌醫,這才是維系市場穩定的最關鍵所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