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聚焦新股重發 > 正文
 

新股票上市規則凸顯五看點 證監會不再審核上市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09:56 新聞晨報

  □記者 華笑叢

  晨報訊 今日,上證所發布《股票上市規則(2006年5月修訂稿)》,并即日起正式施行。新上市規則凸顯五大看點。

  看點一:證交所權限擴大。證交所將對股票上市、暫停和終止上市的進行審核,證監
會不再承擔相關審核職責。證券交易所將設立“上市委員會”對股票上市、暫停和終止上市事宜進行審議,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并形成審核意見。當事人對證交所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看點二:創業板預留空間。新《上市規則》規定,IPO結束后申請在上證所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于五千萬元。這一規定高于《證券法》規定的三千萬元的上市條件,為今后開設創業板預留了空間。另外,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新引進的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前還應當承諾,上市后三年內不向他人轉讓其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看點三:董事、監事和高管持股強制加鎖。董事、監事和高管應當遵守新《公司法》、《證券法》等規定,向證交所申請在相應期間鎖定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具體加鎖和解鎖辦法,將另行規定。董、監事和高管按規定買賣本公司

股票后,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在證交所網站進行公告。

  看點四:加強監管。針對個別公司不配合監管,拒絕按規定披露有關信息的情形,增加了交易所主動發公告的規定,以強化監管效果。

  看點五:及時進行業績預告。取消中報(半年報)的例行停牌制度,簡化上市公司收購時的停牌等。取消在季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預計下一報告期業績的規定,改為及時通過臨時報告對年度業績進行預告;鼓勵公司披露年度和中期業績快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5,520,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