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畸形證券發審制 股市重塑價格機制是關鍵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3日 17:50 財經時報 | |||||||||
“五一”前后,中國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同時頒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個管理辦法”)。這意味著,中國股市停頓一年之久的新股發行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可能很快啟動。尤其在股改公司市值已占滬深股票市場總市值七成的背景下,重啟股市融資功能勢在必行。 目前,證監會已經敲定“新老劃斷”的總體安排:一是恢復不增加即期擴容壓力的
然而,解讀“兩個管理辦法”,通篇對于市場價格體系如何形成并無詳細描述,僅有“取消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的規定,要求發行人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等字眼。 客觀地看,新股發行采用詢價制度后,公司籌資額會依據詢價結果而定,事前硬性規定籌資額上限的做法已被清除。這樣的變化,決策者值得稱贊。 但是,通篇解讀“兩個管理辦法”,人們可能會嗅到一些異常的味道——對一些關鍵問題的表述總是躲躲閃閃,羞答答地掩飾過去的錯誤。比如,市場機制的核心——定價機制,僅僅通過“取消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的規定”加以表達,似乎不夠透徹,也不夠明確。 實際上,中國股市曾經為投資者深惡痛絕的,是定價機制嚴重扭曲背景下的圈錢和掠奪。如今,全流通終于實現了。國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股同價,終于為規范市場定價機制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可是,股價與凈資產值的關聯性目前好像依然如故,僅僅一個“籌資額可以超過凈資產兩倍”的規定,并未切斷股價和凈資產之間的關系,好像股價天生就不該低于每股凈資產值。市場哪有這樣的規矩,這樣的定價認知顯然是錯誤的。 因此我們認為,不徹底扭轉股票的定價機制,尤其是徹底切斷每股凈資產值與股價的關系,對中國股市的未來就沒有好處,它同樣會扭曲全流通背景下的股票價格形成。 或許,證監會在股票定價的問題上不敢多做表述,原因在于對國資委關于國有股股價相關表述的錯誤理解。但是在我們看來,“國有股的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凈資產”的說法,完全可以被理解為“國有股價格低于凈資產,我不賣”——僅僅是國資委尋求滿意價格的方式,而并非股票定價機制。 上證綜指突破1600點后,多數人或許認為股權分置改革已然成功。但我們不應忘記,改革絕不僅僅是將非流通股轉變成流通股的過程。更重要的是,必須借助這一機遇,重塑價格形成機制。這才是根本所在。 我們也不無遺憾地看到,“兩個管理辦法”對于畸形證券發審制度沒有做出有效的改變。 也許,在中國股市建立有序的交易形成價值的機制,會使許多習慣于過去的人出現暫時性的不適。但是,股改的代價都付了,還有什么比它更大的代價? 我們希望,股改能夠成為市場真正規范的開始,而這需要管理者,對一切不規范的現象和行為大膽說“不”。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