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維權的前提是客觀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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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07:39 每日經濟新聞 | |||||||||
木喬 科龍涉嫌財務造假案引發的沖擊波,正在持續擴大。耐人尋味的是,當前各方關注的重點,仍然不是直接責任者科龍電器,而是可能負有審計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德勤。特別是證監會4月7日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后,處罰結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龍股東和律師聯合維權再度熱鬧登場,有媒體對此發出不同聲音,卻被斥為“不合時宜”。
這顯然不是客觀公正的心態。對于正積極進行訴訟準備的律師團,此時尤需擺正自己的位置,本著對股東、也對公眾負責的恰當立場,依法訴訟,依法維權。媒體對這一訴訟行為的不同評價,律師也應多聽聽,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設性批評或建議,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來反駁,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達律師團為民請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國資本市場歷經風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層出不窮,會計師事務所操守全失屢屢發生。這害苦了投資者,更毒害了市場環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慘重代價。今天我們修訂了證券法》,提高了監管水平,強化了維權意識,對德勤這樣的國際頂級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依法追訴其涉嫌違法行為。這充分表明,我們這個市場在趨于成熟和規范,投資者的維權意識和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感不斷提升,對此我們必須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龍事件已成為新時期的一個典型,就務必要查個水落石出,給市場各方面以明確交待。 然而,依法維權的前提始終是客觀公正,而非偏執極端。這既適用于處理科龍事件和德勤問責,更是普遍適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則底線。但令人遺憾的是,縱觀科龍事件曝光以來,公眾看到、聽到的,更多是一邊倒的喊打之聲,是要求從重從快處罰德勤的強大壓力,迄今極少有人愿意站出來,從另一角度分析整個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關者的恰當責任。 這種傾向不太正常。究其實質,不是律師們不懂法,而是他們太懂得如何利用公眾不明就里的情緒,向管理層和執法者施壓。這就不能不讓人有所擔心,情緒性偏執是否會使執法出現偏差?讓我們看看中國證監會的做法,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證監會依法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給處于審計丑聞旋渦中的德勤一個陳述、辯解的機會。這是負責任的舉措,嚴格依法行使監管權,充分聽取各方陳述,有利于確保最終處罰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關律師的行動。上海市黃浦區法院4月5日決定,對科龍股東起訴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未出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臺的《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中的前置條件。財務造假的第一責任者是科龍電器,股東們不起訴直接造假者,卻只起訴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顯然是避重就輕。退一步說,科龍股東真要找審計師麻煩,也應在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之后,而該起訴遞交法院時,證監會尚未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 律師們不知道法律訴訟必須在行政處罰之后嗎?這樣的常識他們當然知道,相關律師甚至親口承認:我們明知法院不會受理。這就表明,當初早早訴訟德勤的目的,主要還是為了引起更高的關注度,爭取更多公眾支持,打的是敢于為民請命的道義牌,說白了就是虛晃一槍,以便征集更多授權,聚集公眾訴訟壓力。 至此不難看到,口口聲聲“依法維權”的訴訟律師團,是不是在有意挑動公眾情緒,其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究竟是否有利于公正評價市場成敗或準確判定各方責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維權行動停止于運動式的煽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