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同方股改補考背后 10送3對價標準有待商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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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08:01 中國經(jīng)營報 | |||||||||
作者:黃建中 在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二次股改微調對價,獲得高票通過之后的各種言論中,一個值得注意的話題是,清華同方股改方案在首批試點時遭遇否決是不是有些“冤”? 清華同方股改“補考”獲得高票通過之后,最具代表性的言論當屬清華同方董事長
榮泳霖先生的言下之意無疑是在喊“冤”,且從隨后眾多公司股改對價的橫向比較看,清華同方起初10送3.56的對價確實并不算低,甚至可以說相對較高。其他公司都能順利通過,而清華同方卻偏偏遭遇阻擊,這不是“冤”嗎? 但更深層問題在于,現(xiàn)行股改操作規(guī)則本身是否科學與公平,目前市場“通行”的對價是否真正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還是中小股東弱勢之下的逆來順受?如果答案是前者,那么清華同方就確實很冤;反之,非流通股股東也就無冤可談。 這需要靠事實和數(shù)據(jù)來說話,更需要時間和實踐來檢驗。 從對價的原始定義看,筆者以為,對價高低的最終標準,實際上是要看在其他條件保持相對不變的情況下,股改實施之后,各公司流通股股東的市值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直觀地說,股改后,中小股東群體是賺錢了,還是賠錢了,是判斷個股對價高低的“實踐標準”。如果是后者,即說明中小股東在股改中做了“冤大頭”,而不是大股東。 根據(jù)萬得咨詢的K線圖的股價復權數(shù)據(jù),自2005年6月3日至2006年1月11日,清華同方的股價漲幅為16.35%,指數(shù)化后跌幅僅為0.73%;同期,指數(shù)化后金牛能源(資訊 行情 論壇)跌幅高達21.48%,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跌幅更達22.49%,紫江企業(yè)(資訊 行情 論壇)跌幅也有20.19%。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4家公司在2005年內業(yè)績并無大的波動,至今也沒有哪家有年報預增或預減的公告,金牛能源在2005年第二、三季度業(yè)績還分別有超過100%、50%以上的增幅。很大程度上,導致三家G股公司股價下跌的影響因素中,股改無疑是決定性因素。 首批試點順利通過股改的3家公司,指數(shù)化后的股價跌幅均超過了20%,而清華同方則因為股改試點遭遇阻擊而獲得“幸免”——中小投資者在股改中用手與用腳投票呈現(xiàn)出迥異的損益結局。 實際情況說明,現(xiàn)在“通行”的對價并未能充分保護A股股東的利益,存在對流通股股東補償不足的問題,首批股改試點中順利通過三家公司的流通股股東們做了“冤大頭”,有“冤”者并不是清華同方。由此,也似乎在告誡市場,目前“通行”的10送3左右的對價并不是合理的或足夠的,股改博弈,同樣是“愛拼才會贏”。而清華同方案例,不僅推動了中國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巨大進步,也堪稱投資者維權之經(jīng)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