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股民盈利應是股市最重要最基本的使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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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8:14 東方網 | |||||||||
文/本報記者 陳韶旭 被民間戲稱作“鐵齒銅牙郎監管”的經濟學家郎咸平日前在第三屆理財博覽會專題演講會上再次提出,股市應該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與此前郎咸平多次對中國股市發表意見不同的是,這次他提出三個建設性意見,即引入被稱作證券嚴刑峻法的辯方舉證制度、引入股民集體訴訟權利和建設一個為中小股民盈利為目標的股市。
引入辯方舉證制度 對于防范機構投資者以及莊家之間的內部交易,郎咸平建議引入辯方舉證制度。 所謂辯方舉證,就是證明自己沒有犯罪。通常,我們對于法律的理解是人生而清白,除非被證明有罪。而在股票市場,一些國家的做法是上市公司遭遇股民訴訟,除非能自己證明清白,否則就被認為是有罪。舉一個例子,證券交易禁止內幕交易,只要交易帶動股價上升,或者帶動股價下降,這個上升或下降如果跟其后的信息披露呈正方向關聯,就被認為是內幕交易。 郎咸平說,辯方舉證是一種嚴苛的制度,許多機構投資人正是因為不能證明自己無罪,所以不敢犯罪。為什么國際上機構投資人,都必須做長期研究,做長期投資,做基礎研究,就是因為辯方舉證制度。辯方舉證可以有效遏制投資機構的炒作行為,對保護股民利益至關重要。 賦予集體訴訟權利 郎咸平的第二個建議是賦予中小股民集體訴訟權。 集體訴訟有幾個原則。第一,小股民和上市公司打官司的話,雙方各自負擔自己的成本;第二,小股民訴訟可以不付錢,打勝了之后再付,打敗則不付;第三,小股民控告上市公司,只要一名股民控告就可以了。這個股民控告的結果,如果成功的話,利益歸于全體股民。 郎咸平認為沒有這三個原則,小股民根本告不了上市公司。以銀廣夏事件為例,因為沒有集體訴訟,會出現廣州和上海分別控告銀廣夏的情況。但如果推行集體訴訟制度,這種尷尬就可以避免。任何一個股民控告,法庭判決后,利益歸于全體股民。集體訴訟制度缺位一天,中小股民就無法取得話語權。 股民盈利是基本使命 郎咸平指出,讓中小股民盈利,應當成為股市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使命。 他用自己的例子說明道,1994年離開美國的時候,只有4萬美金的退休金。離開以后,這些錢就放在美國的股票市場。2001年有一次到美國,他打一個電話,查詢退休金賬戶還剩多少錢,原以為如果剩兩三萬的話就不錯了,結果管理人看了一下,說對不起,郎先生,最近股票大跌,你只剩下20萬美元了。“我說你英文有沒有講錯。他說是20萬,對不起。以前更多,是28萬美元,現在只剩20萬美元了。”在7年的時間,4萬美元可以增長到20萬美元。 這說明了股票市場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讓經濟成長的成果通過上市公司回饋給社會大眾。這個機制可以藏富于民,只有中小股民對股市充滿信心了,股市才會有希望。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