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只是單刃劍 讓大股東暴富令小股民血本無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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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1日 02:1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本報特約作者 王吉舟 自農產品(資訊 行情 論壇)(000061)推出不送股的“26%漲幅回購”對價方案以來,引來各界廣泛關注。農產品股價在公布方案后,連續兩天大漲,直逼深圳國資委的回購線,也使重套下的投資者得以品嘗久違的上漲滋味。
筆者分析認為,投資者理性參加類別投票,應當這樣考慮:如果投資者的持股成本在4.25元以下,應該贊成這個方案;如果股民的建倉成本在4.25元以上,甚至是7元、8元買入的,那就應該毫不猶豫地否決該方案,以獲得更高的保護價。 大股東有充分條件操縱權證 權證的最大特點是風險放大效果。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漲幅的計算方法相反)。 比如農產品真的發行了認沽權證,某日農產品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農產品股票的收盤價是4元。第二日,農產品股票漲停至4.4元,如果權證也跌停,按《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當日權證的跌停價格為1-(4.4-4)×125%=0.5元。權證單日跌幅與股票跌幅相比,被放大了5倍! 當然,漲幅的計算方向也完全相反,股票價格的稍微下跌,也會成倍地放大到權證漲幅身上,那么,這樣好玩的武器,能不被先知先覺的莊家好好加以利用么? 有人說,權證是把雙刃劍,能讓人一夜暴富,也能讓人血本無歸。筆者覺得,在目前這樣一場股民與大股東信息不對稱的股權分置改革游戲中,權證是把“單刃劍”,既能讓大股東一夜暴富,也能讓股民血本無歸。已經在大熊市中承受很大損失的普通投資者,沒有義務也沒有余力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與大股東對壘博弈12個月,繼續承擔如此巨大的風險。 所幸的是,按照《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有權發行權證的企業算來不過是頭30家最大企業。 誰在為權證鼓與呼 事實上,在當前投資者整體虧損的形勢下,股權分置改革的上漲對價預期必須簡單明了不被操縱。權證的高度投機性與可操縱性使其最終風險多由信息閉塞的股民承擔,而最終收益則多屬于信息充分的操縱者,此時,貿然推出權證,試圖利用其所謂的“價格發現”功能操縱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這本質上等于是在混亂的局面中火上澆油,使用新玩具轉移股民的對價補償要求,一旦股民被其轉移視線,很快,股民就會發現,手里的權證正被操縱得一文不值。 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推動權證應用在此次股改中呢?他們難道看不到權證的操縱風險么? 對此,最早提出認沽權證理論的華生教授,態度最鮮明,他甚至呼吁目前的權證規定應該進一步放寬到中小型企業中去。華教授為什么站在中國股市改革的最前沿,替權證的放行鼓與呼呢? 華教授作為縱橫股市的牛津劍橋國際高科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曾在1999年8月收購上市公司閩福發29.9%的法人股成為第一大股東,同期該股票二級市場股價“聯動”,由6月份的6元區啟動,一飛沖天高升到2000年2月17日的25元,半年增幅400%以上。而在2000年8月ST海洋公告換新東家牛津劍橋之前,其股價也從6元的低谷開始啟動上揚,公告后更是一發不可收拾,在2000年10月達到15元的高位,3個月內漲150%,牛津劍橋對股價的“感染”能力令人刮目相看。2001年3月,中國證監會對閩福發展開調查。調查的原因:一、閩福發涉嫌在轉配股方面存在問題;二、涉嫌“操縱股價”。 可以說,牛津劍橋當年也算大名鼎鼎,4年后的2005年,華教授以燕京華僑大學校長的學者身份,而非以牛津劍橋“股市莊家”的身份,推行極其容易被莊家操縱的權證,其苦心與用意頗令筆者感到迷惑。 投資者應對農產品方案的最佳策略 筆者認為,如果農產品方案順利通過,則在今后的12個月內,農產品持股人的最佳策略就是把賣單永遠掛在4.25元以上,如果賣出去了至少是比股改前賺了26%;如果賣不出去,那12個月后深圳國資委會以這個價格買單。總之,掛在4.25元以上就旱澇保收,就是最佳投資策略。 這個簡單的投資策略足以讓任何大股東在12個月內變成好人,無法對股價下手操縱。如果深圳國資委不想真的在12個月內花10億現金買單解放全體散戶,就必須把公司業績做上來,這樣才能使股價合理地維持在4.25元以上。 但是,著名經濟學家華生表現出一點遺憾,他說,這其實是個簡化了的認沽權證方案,因為最后關頭,農產品無法達到權證的政策底線,才不得不放棄權證,簡化成目前的回購方案。看來,華生教授很為農產品沒有成功發行認沽權證而遺憾,筆者覺得,與其說這是經濟學家為小投資者發出的遺憾,不如說是狐貍看見小雞得以逃脫時的遺憾。 事實上,農產品幸虧沒有采用華生教授的權證方案,也幸虧有了這種簡化,才使散戶投資者拿到手里的26%的漲價空間,能順利地在1年內變成現實,而不用擔心被大股東操縱到歸零。 事實上,在當前投資者整體虧損的形勢下,股權分置改革的上漲對價預期,必須簡單明了且不被操縱。權證的高度投機性與可操縱性使其最終風險多由信息閉塞的普通投資者承擔,而最終收益則多屬于信息充分的操縱者。 此時,貿然推出權證,試圖利用其所謂的“價格發現”功能操縱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這在本質上等于是在混亂的局面中火上澆油,使用新工具轉移普通投資者的對價補償要求。一旦普通投資者被這個新工具轉移視線,他們很快就會發現,手里的權證正被操縱得一文不值。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