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應杜絕霸王方案 嚴重違背了國九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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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13:33 和訊網-證券市場周刊 | |||||||||
無疑,隨著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公司方案的陸續出臺,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到了非常關鍵的時刻,改革的成敗與否,相當程度上取決于當前這42家試點公司的成敗。然后與第一批試點相比,第二批試點公司的情況更為復雜,抱著不同的目的而進入試點,對價過程更是充滿了玄機。 作者: 上海 陳奇
隨著第二批42家試點公司名單公布,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已經基本鋪開了。對第二批試點,廣大投資者寄予很大的期待,原因很簡單,這批試點中,出現了市場和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國企大盤藍籌股。普遍認為,大型藍籌股如何實行對價,如何在股權分置問題上安全著陸,對整個市場此次改革,關系十分重大。 在前兩批試點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對話中,普遍有這樣的說法,即這些方案是最大幅度的讓步了,希望流通股股東理解,并投票支持。如果方案失敗,那么將給投資者帶來股票的下跌等等。由此,在第一批3家被通過的試點公司中,也有許多流通股股東違心地投了贊同票。所以,此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暴露出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大股東無論是什么樣的方案,對流通股股東來說,都面臨著這樣的難題:反對還是贊同。如反對,方案被否決,大股東破罐子破摔,股價同時下跌。如被迫贊同,那么股改全面鋪開后,上市公司有可能推出更吝嗇的方案。很顯然,盡管賦予了流通股股東的話語權,但無論對什么樣的方案,流通股股東只能違心地投贊同票。股權分置中的這種“霸王方案”,是十分明顯的。 筆者認為,“霸王方案”是完全違背了“國九條”中,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宗旨的。也是失信于民的,應該在股改中徹底杜絕。 要杜絕“霸王方案”,應該對現在股權分置政策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首先,應該改變現在方案不通過,損失的是流通股股東而不是非流通股股東這樣的現象。方案既然是大股東、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出的,是保薦機構設計的。那么方案不通過,也就是那些機構和當事者的工作失誤。所以,應該規定大股東承擔股改過程中所有的成本,上市公司更換股改保薦機構。只有適當的處罰,才能促使上市公司有關機構和管理者,認真對待流通股股東權益,推出能夠讓雙方都滿意的方案。其次,一些試點公司以方案實施以后,可能出現的市場價來計算對價雙方的收益的,這是一種理論上的價格。筆者建議,既然大股東對上市公司未來有很大信心,而且許多上市公司方案中,是以未來某種價格作為依據。那么,不妨在方案中,對股價做出增持承諾。例如,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認為股價不會跌到7.31元以下,那么不妨在方案中,做出7.31元以下就自動啟動回購程序的承諾。這樣,才使得公司對價依據有實質性的保證。 股權分置改革,對整個市場未來發展和走向都有著重要的意義。能否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促使中國股市大發展,流通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滿意程度是很重要的。假如流通股股東在“霸王方案”面前,是違心地投了一票,那么中國股市最終失去的是民心,股市是肯定不能有前途的。所以,股改一定要杜絕“霸王方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