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股市評論 > 正文
 

證券犯罪懲戒研究:暗數是被發現案件的1至4倍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30日 14:27 和訊網-《財經》雜志

  □未被發現的證券違法違規案件,是被發現的違法違規案的1至4倍

  □違犯違規案再犯案接近10%,證券公司“獨占鰲頭”

  □違法違規行為從被發現到被懲處平均要花500天

  □本刊記者 吳小亮/文

  盛夏時節,伴隨著德恒證券案開庭,金融證券領域的各類案件再度成為輿論焦點;仡櫴加2004年初的證券業整頓,至今暴露出大量違規違法的行為,更有大批駭人聽聞的金融罪案浮出水面。公眾對于加強證券違法犯罪的查處之道愈加關注。

  他們可能隨時發問:我們的監管部門、執法機關,我們的法律法規的制定者,對于證券犯罪的懲戒效果究竟如何?

  對于這些問題,對金融犯罪素有研究的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白建軍教授,通過新近一系列研究成果,作出了回答。

  近日,他在接受《財經》采訪時,首先給出了一個學術概念——“違法暗數”。他指出,對這個“暗數”作出估計,正可以看出證券犯罪的懲戒實效。

  所謂“違法暗數”,是指確已發生但尚未被記入官方統計的違法違規行為!斑`法暗數”越大,估計值越高,也就說明未被發現證實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實際規模越大;反之,規模則越小。

  白建軍教授帶領他的學生們,搜集了從公開途徑獲得的中國證監會多年做出的全部“行政處罰決定”、“通報批評”、“整改通知書”,以及深滬交易所做出的全部“公開譴責”等文件,以接受行政處罰、通報批評、整改通知或公開譴責(以下統稱“懲戒”)的各個行為主體為樣本的分析單位,共得到符合上述條件的樣本600余個,基本上代表了我國證券違法違規現象的全部被處罰案件。

  他們通過對近300家上市公司和200多家證券公司的問卷調查發現,來自上市公司的被調查者對“暗數”估計的平均數值約為50%;證券公司對“暗數”估計的平均值約為70%。

  “也就是說,在100個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中,來自上市公司的被調查者認為,有50個左右的行為沒有被發現和處罰;來自證券公司的被調查者認為,有70個左右的行為沒有被發現和處罰。”顯然,“無論哪個方向,證券市場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暗數’是相當大的!卑捉ㄜ娺@樣作出概括。

  嚴格執法降低“暗數”

  證券市場違法違規的“高暗數現象”,與執法者的懲戒實效直接相關。

  以上述問卷調查的比例對600余個樣本進行研究,學者們估計,未被發現和懲戒卻又實際發生的證券違法違規案件,應當在600件至2500件左右。

  “這正是證券市場執法機構的執法效率的一個估計值,是其進一步提高其執法效率的空間所在!

  白建軍特地向《財經》談到了“違法暗數”的形成原因:

  一方面,執法尺度的松緊掌握,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策導向的影響,監管者可能會將執法活動視為調控市場人氣的手段之一;

  另一方面,“暗數”的高低還與違法行為的類型有關,可能涉及刑事追究的違法案件,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行為,很可能與實際發案率差距比較大。

  他并強調,“公眾認同度”是執法機構發現、證實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執法環境和條件之一。簡言之,認同度越高,則執法率越高,結果就是“暗數”越低;反之,認同度越低,則執法率越低,結果是暗數越高。

  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暗數”估計,是否也體現了他們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態度?白建軍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指出,有關主體估計的“暗數”越高,越表明他們承認有大部分行為沒有被處罰,同時也說明,他們對自己違法的受罰預期很低;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即使自己實施證券違法行為,受到執法機關處罰的可能性也較小。

  “可以假設,在‘違法暗數’與違法行為乃至再次違法之間,有一種正相關關系,即‘暗數’估計越高,則受罰預期越低,則違法乃至再次違法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則違法或者再次違法的概率就會越小!彼f。

  實證數據顯示,在近500個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的被調查者中,來自上市公司的被調查者對“暗數”估計的平均數值為50%,來自證券公司的被調查者對“暗數”估計的平均值超過70%,后者遠高于前者。在白建軍看來,這恰表明“證券公司工作人員也的確有較大的概率實施嚴重違法行為,亦即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上市公司工作人員確實有較小的可能性實施嚴重違法行為!

  正由于這一現實,白建軍特別主張,證券監管機關和司法機關要加大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以降低證券違法違規的“暗數”,增加公眾對證券執法活動的認同度,從而加大證券市場違法者的受罰預期。

  “再犯率”概率之謎

  中國證券市場上還有一種違法違規“奇觀”——人們經?吹接行┤恕岸啻翁と胪粭l河流”。

  “我們把這叫做再犯率。”白建軍告訴《財經》。研究發現,其600多個案例中,有57個是再次處罰案例,其中再犯兩次以上的達26個。

  若按照這個比例,“證券市場中違法違規的再犯率高達10%,也就是說,接近十分之一的懲戒對象在被處罰后,會再次進行證券市場的違法違規活動,而且有相當一部分公司不止一次重復進行違規活動!边@位學者痛心地說。

  更令人關注的是再犯率的分布——仍然是證券公司獨占鰲頭。白建軍等人的量化分析結果表明,證券公司的懲戒記錄中,再犯率高達四分之一。在全部再犯記錄中,證券公司所占比例近60%,上市公司則占28%。

  “這意味著,不僅證券公司再犯的概率最高,而且絕大多數違法違規的再犯行為都是證券公司實施的!彼f。

  研究還發現,再犯多數都發生在二級市場,例如證券經營機構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虛假信息擾亂市場、證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證金,以及證券經營機構混合操作等;只有不到40%的再犯發生在一級市場,例如擅自發行或制作虛假文件發行證券,承銷或代理買賣擅自發行的證券,發行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或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遺漏等;而發生在發行和交易市場的再犯此例并不高。

  同時也應注意到,在所有被懲戒案例中,發生在二級市場中的違法行為在全部樣本中占絕對多數,發生在一級市場中的案例此例甚微。因此,盡管發生在二級市場的再犯案例占全部再犯案例的首位,但畢竟只占所有二級市場案例的不到10%,而再犯案例在一級市場中的出現概率卻高達15%。

  懲戒對象的縱向位置不同,再犯率也不同。白建軍等人的研究顯示,再犯率較高的證券公司恰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有超過一半的再犯是由他們實施的,其余的再犯則由地方性公司所為。而且,在全部被處罰的全國性公司中,有近30%的公司再犯,在所有被處罰的地方公司中只有近6%再犯。

  他據此指出:“全國性證券公司應當是再犯預防的控制重點!

  白建軍的研究組通過定量研究還發現,在行政處罰以及公開譴責的范圍內,懲戒之輕重與再犯之有無,并不存在確定的關聯;抽象的被懲戒者并不會由于受到較重的行政懲戒就不選擇再犯。

  因此,僅僅憑借行政懲戒或準行政懲戒(即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即使在強度上的均衡性再高,也基本無法調控再犯率的高低。

  然而,在中國的證券市場,不考慮犯罪“暗數”的情況下,有將近一半的案件具有刑事關聯性;他們部分或全部符合證券犯罪的法律特征,卻沒有導致刑事司法程序的啟動或作出刑事判決。這可能是對“屢罰屢犯”的一種解釋。

  什么決定了查案速度?

  作為新聞媒體,“查案速度”一直是每一個記者最關心的話題;而在學者們的眼中,這正是懲戒的有效性的一個動態指標。

  白建軍帶領他的學生,對600余個樣本的時間差與懲戒實效之間關系進行考察,其中近90%的處罰決定的時間差可以被精確或模糊地計算出來。

  結果發現,這些處罰決定的時間差平均值約為600天,中值為498天,最小值為零天,最大值為3208天。

  “如果按中值來描述,違法行為從著手實施到被懲戒一般要前后經過近500天——應該說,這樣的執法效率是比較低的!

  白建軍言及此時,語氣沉重。造成查處速度過低的制度原因,包括執法機關欠獨立性、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匱乏、證券市場的復雜性、監管技術的落后、監管體制的紕漏,等等。

  白建軍還告訴記者,查處速度與具體案件類型有很大關系。原來,當對于違法違規的懲戒依據是行業規范的處罰決定時,時間差的平均值為394天;懲戒依據是法規的處罰決定,時間差的平均值為679天;懲戒依據是法律的處罰決定,時間差的平均值為807天。

  據此,他認為,由于中國證券市場尚未成熟,立法者不可能充分預見將來違法行為的情況,而法律與法規相對來說修改又比較困難,行業規范便顯得尤為重要。證券監管部門及時制定和調整行業規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保障作用,證券監管的效率也可能有所上升。當然,在制定行業規范時,要注意不能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

  從另一個角度的研究,也顯示了證券違法和犯罪的懲處效率差異。研究者發現,當被查處行為不符合犯罪特征時,時間差的平均值約為363天;當被查處行為部分符合犯罪特征時,時間差的平均值約為986天;當被查處行為完全符合犯罪特征時,時間差的平均值為876天。

  一般而言,當被查處的行為不符合刑事犯罪特征時,即信息未及時披露、透支申購股票、違規配股、法人以個人名義買賣股票證券、違規申購基金等類案件,查處的速度較快;被查處的行為部分或者完全符合犯罪特征的案件,如證券經營機構挪用客戶保證金、證券經營機構以客戶名義自營股票的案件、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虛假陳述、欺詐發行等案件,查處的速度相對較慢。

  “我們認為,挪用客戶保證金、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行為,對證券市場的正常運作和發展有很強的負面作用,必須加大力度處理,立法尤其需要完善!卑捉ㄜ姴⒔ㄗh,對于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行為,可以適當地使用“推定”,以降低證明標準。

  白建軍等人的相關研究歷時一年,得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大力支持。這是第一次應用全樣本實證分析的方法,考察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對證券市場上違法、違規行為懲戒的實際效果。其最終研究結果,將于今年7月間在相關刊物正式推出。

  結合研究談及未來的證券市場執法,白建軍感觸殊多。

  完成此次調查后,他也形成了一系列經過長久思考的政策建議,并向記者作了扼要的解釋。

  其中包括:提高證券違法違規者受懲戒的機會成本;增大證券違法違規者受懲戒的經濟成本;完善證券監管體制,擴大證券監管機關監管權限,提高監管技術,以加快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速度,提高懲戒效果;堅持嚴厲打擊優勢資源交互濫用的證券違法的政策導向,阻遏權力資源濫用與財富資源濫用在我國證券市場中的不法結合;下大力氣扭轉對侵害對象不特定的證券違法違規案件懲戒乏力低效的狀況;擴大刑事司法的介入范圍,降低再犯率,提高懲戒實效;等等。

  “僅在這600余個案例范圍內,就有近一半的案件已經被刑法部分或完全地確定為刑事犯罪,但是,卻沒有證據顯示這些案件中的絕大部分已經或正在受到刑事司法調查和審理!

  白建軍總結說,“這意味著我們是在用單一的行政執法,對付證券市場中所有行政違法、民事侵權乃至刑事犯罪。這種法律反應上的單一性與懲戒對象本身的多樣性之間形成明顯的不對等,對已然和未然的違法者,無異于違法成本的低投入和高產出的可能性。”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證券犯罪新聞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頭文字D》
網絡竄紅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購石油公司
理性購車完全手冊
百對網友新婚靚照
湖南衛視05超級女聲
《秦腔》連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