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股市評論 > 正文
 

質疑證監會權力 專家呼吁股權分置改革特別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6日 10:05 東方早報

  面對股權分置改革這樣一場中國特有的改革,法律界人士開始對證監會這個“規則制定者”的身份提出質疑。同濟大學教授劉春彥昨天出席在上海舉行的“股權分置法律問題研討會”時指出,應由全國人大制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特別措施法》,從而替代證監會來規范股權分置改革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問題。

  昨天下午,7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律師和專家聚集滬上,熱議股權分置中的法律問
題,專家一致認為,股改中的“法律課”必須補上。

  同濟大學教授劉春彥在發言中指出,中國改革的歷史經驗表明,通過政治方式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而證監會4月29日有關股改試點的通知,仍是行政方式;他建議,應該由全國人大制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特別措施法》,以法律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

  劉春彥認為,由于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里從未涉及過股權分置的問題,而最近修改的《證券法》草案也不會涉及。股權分置改革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的生死存亡,這樣重大的事件應由全國人大授權,而不應是證監會說了算。

  此外,上市公司絕大部分非流通股權為國有股,涉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必須由全國人大做出決定。“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證監會和國資委可能出現的矛盾,也只有全國人大才可能協調。”劉春彥說。

  他還指出,上市公司少部分非流通股為民營資本或是外資(包括H股),如果說國有股權可以靠行政方式實施改革,那么民營資產或外資的非流通股股權不能靠行政方式解決,它涉及私有財產保護問題,甚至可能引發訴訟或國際糾紛。因此,證監會并不適合充當“游戲規則”的制定者,而應有全國人大來制定相關法律。

  這一法律問題近期已面臨具體案例。首批股改試點企業紫江企業(600210),雖然其股改方案已經股東大會統一,但卻遇到了來自商務部的阻力。據悉,紫江企業方案遲遲未能通過的原因是,其第二大非流通股東珅氏達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注冊于香港,因為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需要得到商務部的批準。

  中國證券業協會理事張長虹進而認為,應將目前的“試錯方案”變成“準入方案”,來保護普通投資者,通過法律手段規定,上市公司的方案必須滿足一系列“準入”條件,比如非流通股送給流通股東的股份不得少于30%,對價支付后,單個非流通股東每個季度售股不得超過總股本的5%,等等。

  劉春彥還指出,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是一項階段性的任務,因此制定的《特別措施法》應是一個特別法;一旦改革完畢,該法律就完成了歷史使命。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網友裝修經驗大全
經濟適用房之惑
中美中歐貿易爭端
變質奶返廠加工
第8屆上海電影節
《頭文字D》
百對網友新婚靚照
湖南衛視05超級女聲
林蘇版《絕代雙驕》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