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昌
近期一些藍籌類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都或多或少提出了引入權證概念。對于目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權證是一件新鮮事物,但在十多年的中國證券市場歷史中,權證卻曾經有過它輝煌的歷史。1996年以前的股民恐怕都還記得悅達權證以及科健權證、閩東權證的暴漲暴跌以及市場大喜大悲的情景。其實權證的推出主要就是為了避險,當然作為一
種金融衍生品種,它所具備的高杠桿性又使它把風險和收益比例放大。本次交易所為了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再度推出權證交易。從長期看,改變了目前市場交易品種過于單一的局面,同時利用權證避險功能來化解股權分置改革對市場產生的沖擊。管理層針對權證高杠桿性、高投機性的特點又在權證發行人資格上作了嚴格的限制,只有大盤、大市值且流通性好以及中小企業板中達到一定標準的公司才能發行權證,從制度上約束了未來權證可能帶來的風險。
目前第二批試點公司股改預案中所提到的權證大多是認購和認沽權證,其中還可能存在一些公司假借權證名義行變相融資的行為。如果上市公司推出的認購權證所行使的對象不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份,而是公司未來新發行的股票,那么這種認購權證實際上就是原來的配股權證,這對公眾投資者來說是難以接受的。還有一些上市公司推出了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的組合,雖然從本意上來講,這將能夠鎖定投資者的風險,但是由于權證交易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還是比較陌生的,復雜的權證組合可能會使普通投資者的操作產生困難,因此,我們建議上市公司推出權證必須簡單而明確。
類似于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組合,理論上講在正股價格大幅波動的情況下,能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盈利的機會,但是也同樣存在使投資者兩方面都做反的風險。舉例來說,如果上市公司推出目前股價為5元,行權價為3元的認購權證以及行權價為7元的認沽權證各一份。雖然對投資者來說,它可以在股價下跌到4元,認沽權證上漲時拋出認沽權證獲利;又可以在股價上漲到6元,認購權證上揚時拋出認購權證;但反向的操作同樣也可能存在,這就使得推出組合式權證對每一個流通股股東來說并不那么公平。如果對權證了解多,具備較強的操作能力可能會獲利更多,但對另一部分投資者來說,可能實際得到的對價比簡單的送股更低。因此,復雜的權證組合不適合在權證推出之初就施行。
(本文不代表本報觀點作者為萬國測評研究信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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