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置改革應總結經驗 莫成國企再次圈錢盛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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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2日 09:44 中國經濟時報 | ||||||||
蘇培科 股權分置改革若不及時總結試點、不尊重歷史事實,而盲目樂觀、倉促化、形式化的推進,其后果將非常嚴重。這樣不但不能合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不能喚起市場的投資信心。或許經過“對價補償”強擰成的“全流通”瓜,除了不甜還會貽害流通股股東權益,甚至有可能會淪為國企再次圈錢的盛宴。
6月19日晚,中國證監會緊急推出了42家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公司名單,其中包括大型中央企業、地方國企、民營企業和中小板企業等不同類型和不同層面的上市公司,其多樣化試點預示著股權分置改革將進入全面嘗試的階段。對于股權分置改革全面嘗試,筆者認為,這未嘗不可,但前提是要在合理的方案、尊重歷史事實和在正確的指導思想下進行。 第一批試點公司的迅速推出到執行,僅用了短短的一個月時間,而后還未對第一批試點的方案成敗進行詳細總結,就又閃電式的進入了第二批試點,這時一些曾為證監會出過“餿”主意的人士告訴市場:“快速推進股權分置改革有利于市場預期”,可是按照目前這樣的試點情形迅速推廣下去,市場究竟會得出一個什么樣的預期?這樣的預期究竟對誰有利?顯然,目前仍然是一個未知數,因而對于這個牽扯上千家上市公司的系統工程絕對不能一蹴而就,應該在試點總結的基礎上審慎推進,不能盲目地“開弓射箭”。 對于第一批試點,有必要先來反思。第一批三成一敗的投票結局,或許有人產生盲目樂觀的預期,認為第一批試點75%以上都是成功的,而且“送股派現”的對價方案已經證明能夠被大多數流通股股東所接受,就連證監會主席尚福林也樂觀的說:“我們曾經最擔心的是,類別股東投票機制不起作用,?兩類股東?雙方之間博弈不起來,從近期的情況看,兩類股東之間能夠博弈起來的!” 可是目前情形究竟算不算真正博弈起來了?是不是流通股股東徹底的認可了對價支付方案?是分類表決在起作用還是基金在“協助”投票?目前能否進行大規模的嘗試和推進?市場和管理層都有必要認真的反思,不能只重結果而不重過程和歷史事實的“全可流通”。 在筆者參與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的股東大會和對市場的觀察后發現,有些中小流通股股東投贊成票的背后都有諸多的不得已,雖然有些投資者不太贊同試點公司的“對價支付”方案和數量,可是又擔心投票結果被否定后,自己手中的股票繼續下跌,于是就不得已的投了贊成票。再加上目前沒有做空機制只能單邊做多,“逼迫”投資者只能委屈的投贊成票、進行非理性化的博弈,然后寄希望股票上漲后擇機賣出、逃逸,而根本不是看好公司的成長性。 還有在投票環節中起決定因素的基金和莊家機構,從已經投票的情形中可以看出幾乎都投了贊成票,很多基金除了在基金聯席會議上接受證監會領導“語重心長”的訓話外,投票前夕都已經接受了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N次拜會,甚至有些基金也不可避免地在投票前被非流通股股東和上市公司“利益收買”,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只投贊成票。自從“基金黑幕”之后,基金串通莊家、上市公司進行利益輸送、坑害基金投資人的事情屢屢發生,基金公司的信譽一直以來都在接受著市場的質疑,其分類表決中的角色也讓人大為爭議,所以這些基金不能完全代表流通股股東的整體權益。 近期,對于清華同方試點失敗的原因有人質疑是管理層授意基金投了反對票,是要在第一批試點中故意樹立一家失敗的例子。因為在清華同方現場投票時,基金、機構基本都回避了投票,所以其在網上投反對票的成分和意圖讓人產生懷疑,還有這些投票通過的上市公司是否勾結二級市場的莊家配合投票也有待進一步考證。對此疑慮,筆者建議在所有上市公司投票之后,都應該及時的公布前10大贊成票投票者和10否決票投票者名單,并公告其投票方式。 另外,第一批試點公司都是采取單一的對價支付方案,投資者究竟有沒有獲得真正“補償”實惠?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的自然除權、大幅下跌就是最好的答案,雖然第二批試點公司要嘗試多樣化的解決方案,但從目前傳聞的消息來看,第二批試點的公司依然采取“送股派現”的對價支付手段,因為這樣的方式非常有利于非流通股股東,而對于流通股股東卻沒有任何的便宜可圖,反而給國企再次“圈錢”和保薦機構二次牟利提供了又一個機會,并且是打著為解決中國股市歷史舊病、為股市長治久安、為股權分置改革的旗號再在股市撈一把。筆者擔心,如此演繹下去,股市市場化結局將非常可怕。 我們知道,中國股市開設的最初目的和總方針就是為了給國有企業融資解困,也就是被人們總結的為國企“圈錢”階段。由于在這個階段,上市公司融資與再融資過程中出資的不公,其制度缺陷為非流通股東侵占流通股利益提供了便利。同時導致本不需要融資或不具備資格的企業也想著法子造假上市、過度融資,使股市成為部分企業侵占公眾股東利益的“圈錢”機器。還有政府的屢次托市使得股指不斷失真,使得投資者常年虧損、信心嚴重受挫。 在這樣的特殊歷史環境下,由流通股支撐的中國股市堅強地完成了這一政治使命,但遺留下來的卻是股權分置、國有股一股獨大的毒瘤,從而造成畸形博弈的市場利益格局和同股不同權不同價的股權分置現狀。 近兩年來,在國務院高層和市場本身對此達成一致認識之后,認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股市的惟一出路,認為要善待流通股股東,于是迫使證監會草草試點、迅速推進。 如果該解決方式是在考慮國企曾經“圈錢”、流通股股東曾經有重大貢獻和巨大虧損,其市場化的正義改革之路無可厚非。 可是第一批試點和即將進行的第二批試點,基本都采取了對流通股股東沒有任何意義的支付對價來“補償”,以換取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這根本就不是所謂的補償,也不是善待流通股股東的舉措。 若真正本著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善待和補償投資者,筆者建議最好采取“對價加縮股”的方式,對價用來交換上市流通的成本,縮股是用來正視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出資不均的歷史事實,將出資成本較低的非流通股按照合理的比例進行縮股,然后讓“國有股一股獨大”退出中國股市的歷史舞臺。這需要國資委和有關非流通股股東單位的妥協,否則對價和擴股都沒有尊重歷史事實,其股權分置改革推進的結果只能是為國企再次圈錢提供了盛宴,而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又演變成為蠶食小股民的悲劇,投資者信心依然難以挽回,股市資源配置和市場投資環境的營造仍然是空談,股市問題在“全可流通”的狀況下或許將會更加糟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