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輕易忽視人們維權的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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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8日 12:45 證券時報 | ||||||||
□鄧聿文 對中國股市來說,2005年6月10日注定是個載入史冊的日子。流通股股東首次憑借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對兩家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方案進行了不同的判決: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的方案以93.44%的高票獲得通過,而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的通過率只有61.91%,沒有達到三分之二的票決數,方案被否。
此前,由于大股東強硬的態度、機構與大股東的默契,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擔心方案被否后股價會下跌,因此普遍預計兩家公司的試點方案會順利通過。但現在,這一投票結果出乎很多人的預料,由此可見,不要輕易忽視人們維護自己權益的決心! 許多人這回之所以判斷失誤,主要是因為他們還把7000萬股民看作是原子式的個人。的確,在長達10多年的股市歷史上,股民很少表現出團結的力量,和大股東的抗爭多是以個人之力進行的,“胳膊扭不過大腿”,因而多以失敗而收場。從本性來說,每個人都是機會主義者,抗爭不過也就不會去抗爭。但是,任何事情都是隨著時間和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當你的抗爭有可能像馬克思所說的“失去的只是鎖鏈,而得到的將是整個世界”時,你為什么不去試試?股權分置改革正為股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契機。經過四年多慘烈的下跌,股民們投入股市的資本已經所剩無幾。股市再跌也壞不到哪兒去,但卻極可能引發金融危機,這對國家來說是不能承受之重,挽救頻危的股市因而成了政府重要的考慮。在這種情況下,流通股股東合理的訴求也相對容易被政府所吸收,從而出臺有利于流通股股東的政策措施! 從這個意義上說,與過去相比,證監會制定的類別表決和分置試點規則給予了流通股股東很大的權力,此時要想避免多數股份持有人的利益被少數股份持有人所決定的情況發生,主要看廣大投資者是否充分行使法律法規賦予自己的權利,是否踴躍參與投票表決。換言之,改變公眾股東的處境離不開自己的努力。公眾股東越是積極參與,股權分置改革就越可能向多贏的方向發展,而放棄權利的行使換來的將是權利的喪失。所以,我們看到,很多股東為了否決同方的試點方案,特意在投票前買了100股參與投票。否決掉不利于流通股股東的同方方案,雖然短期內可能造成該股票下跌,但對證券市場而言卻是一個根本利好,因為它顯示了公眾股東的力量,使利益博弈更顯公平。 當然,在看到人們展示其維權意志的同時,還有一個因素不能忽視,即要從制度規則上保護人們的這種意志,至少是不能去損害它。具體到股權分置改革,要想像制度設計者所希望的那樣使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能夠博弈起來,就必須消除流通股股東參與表決的障礙。因為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東畢竟是兩個力量懸殊的群體,雖然他們都擁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但如果沒有制度來保障流通股股東的權利,那么,雙方的談判過程極有可能被大股東操縱,從而使小股東利益受損并且超出他們的期望和容忍程度。應該說,這不是制度設計的初衷。既然如此,監管部門就要約束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并為股東參加投票提供盡可能的便利! 此次同方方案被公眾股東所否決,三分之一否決權的制度設計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根據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就董事會提交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必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這就意味著“關鍵的少數”可發揮作用,尤其在投票率低的情況下,“關鍵的少數”很可能扳倒大股東。 有了公民維權的決心與意志,政府只須制定一個相對公正的規則,保護這種權益,并為公民維權提供技術上的便利,結果如何其實是并不重要的。因為作為理性的經濟人,在規則公正的條件下,人們會自動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案或避免損害自己利益的方案,就像這次投票所顯示出來的一樣。從這個角度說,股權分置改革迄今為止展現出的流通股股東、非流通股股東以及政府三方之間的博弈、談判和妥協,也可看作是一次初步的民主演練過程,因此,它不但對中國股市,而且對中國經濟,對民主的發展也將起到一個好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