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10萬個為什么 對價原則規避的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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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5日 15:10 中華工商時報 | ||||||||
水皮雜談 這是一條心理學的規律:越是期望的越失望,越是擔心的越發生,因為擔心發生央行半夜三更掛帖子的事情,所以水皮在夜班結束前再三關照值班編輯一定要上管理層的網站上去看最后一眼。
6月13日的半夜,北京沒有掛帖子,上海卻掛上了帖子。上海證券交易所掛出的帖子全稱叫《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公布的是征求意見稿,還沒有落聽。 水皮注意到新華網報道的時間是22∶41∶31,這意味著在此之前差不多24個小時的時間段中,有關方面圍繞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一口氣發布了五項最新規定,政策“轟炸”的密集度堪稱史無前例。 按照新華社的發稿時間排,6月12日20點29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控股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增持流通股的消息公布,3個小時之后,即23點38分,央行發布消息稱擬向申銀萬國和華安兩家券商提供再貸款,方案已經上報有關部門,第二天中午,即13日11時53分,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減免股息紅利50%的消息進入市場,4分鐘后有關暫免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消息發布。 如此巨量的利好,對行情的影響是顯而易見。13日早盤上證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的跌幅一度達到20多點,尾盤在消息刺激下差不多收復失地,14日早盤同樣受消息影響,上證指數一度摸高1119.67點,隨后走出早就應該的逐波下跌回調走勢。 應該說,以權證方式解決股權分置談不上什么利好利空,充其量是一條中性消息,也算不上新聞,因為早在上交所掛帖子之前,上交所的高層已經在頻頻吹風,聲稱第三季度推出權證產品,上交所的消息只是證實這種吹風而已。市場怎么看,走勢已經給出了答案。 所謂權證,指的是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他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起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根據上交所的暫行辦法,申請在上證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標的股票應該符合三個硬杠杠。一是20個交易日流通市值不低于10個億;二是60個交易日股票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個億。因而,業內人士分析,這是為藍籌大盤股量身定制的試點備案。 據水皮所知,權證分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兩種。水皮雜談曾在文中推介過王欣的認購權證方案,即非流通股進入A股市場必須向流通股股東購買流通權證;而華生教授推崇的則是他設計的認沽權證,這是一種賣空權證,能夠保證流通股股東手中的股票在因為非流通股進入流通而造成股價下跌過程中,能以權證的形式彌補。 不管認購權證也好,認沽權證也好,都是一種名副其實的對價,保證的都是流通股股東的現實利益,是不以歷史補償為前提的方案。 欣賞者認為,權證適用于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可以回避博弈的成本,可以避開類別股東表決,可以維持現實的股權結構不變,甚至可以以向上市公司高管配送權證的方法刺激他們推進股權分置改革的積極性。 反對者認為,權證設計把簡單問題復雜化,讓大股東掏錢買流通權再減持變現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在沒有全流通的環境中引入做空機制只會加大市場的風險,1992年轉配股權證失敗的教訓應該認真吸取。 水皮曾經向某某某推介過認購權證,但是某某某一個問題問倒水皮,如果大股東不想減持,那么認購權證豈不等于廢紙,股民期待中的補償豈不落空? 某某某的話對水皮是一種點化。 同樣的概念,我們用過不同的說法,國有股減持,全流通、股權分置;相對應的解決方案,我們同樣有過不同的解釋,補償、含權、對價。 如果說用股權分置替代全流通,可以回避巨大擴容的話,那么,用對價替代補償,回避的就是法理。但是,2000萬中國股民由于股權分置導致的制度性傷害果真是從良心上可以規避的嗎? 不是的,道德是規避不了的。二級市場的投資失誤應該由流通股股東自己承擔,沒有什么可以討價還價的,但是由于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而導致的高溢價發行給大股東帶來的收益本質上講,屬于“不當得利”,盡管大股東可能不存在鯨吞小股東利益的主觀故意,可以不作犯罪論處免于刑事追究,但是還是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送股為體現的對價實際是對過去獲利的一種返回,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對價而是補償,一種曲線補償,不叫補償的補償。 而權證呢,卻是真正的對價,對的后果誰也不能預料。 第一批試點不約而同選擇送股,說明送股是一種代表性的方案,類別股東表決是煩人,但是保證了程序公正,配合底價的承諾,是可以得到推廣的。 中國特色的事情,有時候能做不能說,有時候能說不能做,有時候說的是對價,實際上做的是補償,而規避的是說不清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