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佘丟丟 發自北京
招商證券研究認為,證監會于6月7日公布的《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主要目的是為了為大股東持股比例低的上市公司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時謀求出路。
《回購辦法》對上市公司進行回購所需的資質條件、回購方式、回購價格等作了規定,而具體操作細則將隨后出臺。
招商證券統計數據顯示,A股市場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低于30%的上市公司有150家,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本來就不高,如果再一送股,大股東的控股地位就十分危險了。在股權分置改革必須進行又不行,所以證監會選擇在此時擬出臺《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用意是為了為大股東持股比例低的公司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時謀求出路,確保股權分置改革進行到底。
《回購辦法》涉及許多具體的操作細節,招商證券認為,這表明一些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而不是非流通股份)的意愿十分強烈。
同樣在操作細節上,東方高圣投資顧問公司經理冀書鵬則認為,《回購辦法》在實際操作上還需配套政策的跟進。“首先,內地上市公司再融資還沒有完全市場化,這就是說,企業在通過回購再增發來實施短線操作上存在障礙,回購的機會成本比較高;再者,在股權分置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利益與公司股票價格缺乏直接相關性,不能充分享受股價提升帶來的資本收益,大股東在實施回購方面的動力就會大打折扣!奔綍i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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