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棟/文
證監會在5月的最后一天宣布,將進行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在對首批試點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思和總結后,改革將仍然沿著決策者的意志向前推進。
證監會負責人在回答記者問題時候表示,證監會鼓勵在改革實踐中進行多種方案模式的創新,只要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提出的試點方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有利于降低改革成本,維護市場穩定,并且能夠得到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業務規則和技術系統的支持,都可以付諸改革實踐。
這表明管理層對一個大原則下的分散決策并沒有更為細化的描述,一切還是從“原則上”的標準來談論和實踐。
不過,對第二批試點公司,管理層沒有任何如規模、行業分布、股權結構、經營情況等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說,參加試點的遴選面大大擴充,此前市場中傳聞的業績好、股權結構簡單等條條框框并不存在。
的確,距離第一批試點推出不過一個月的時間,要讓決策者充分了解并總結經驗是勉為其難,能做到目前的地步已算不錯。
其實,就在宣布第二批試點的前一天,證監會會同國資委聯合發布《關于做好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有心人會發現,這是解決股權分置“改革”以來,證監會頭一次不再唱獨角戲,有了來自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呼應,使得人們普遍對第二天宣布的試點充滿了新的猜測。
從首批試點的“不具有普遍性”、“規模太小”、“公司質量平平”,到現在傳說中即將推出大盤指標股等相對優質公司的傳言,我們可以逆測決策者的心理,即:先把改革預期打到底限,然后逐步地給市場“甜頭”逐步改變投資者信心。的確,從長達兩年的試點改革周期而言,股權分置改革的長期性決定了主導改革的人士必然要從一開始把握好節奏,“把好的留在后面”在關鍵的時候給市場一些信心。
和國資委聯合頒布的《意見》中,特別提到了“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積極利用股權分置改革進一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使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價值評判基礎”。
這些描述給投資者最直接的印象是,一些國有的大型企業即將加入試點改革。而我們知道,優質的,帶有壟斷色彩的,具有良好贏利模式的國有大中型上市公司的加入,盡管有擴容壓力之虞,但他們無疑也是市場信心的基石,應該說是比較具有實質意義的“利好”消息。
很多人擔心擴容后的除權問題,認為連續的下跌是肯定的。但是,對優質公司的良好預期和投資信心決定了,其短期內填權的亦有著相當的可能性。因此,隨著國有大中型上市公司對“試點”的供應,投資者預期逐步向好是必然的。
剛剛得到的消息是,上證所將研究為試點公司開發新的指數并單設新的板塊。當試點公司達到一定規模后,上證所還將為這一板塊的行情進行另板顯示。配套措施充分準備以至于此,看來,打一場持久戰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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