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生:權證方案更市場化 可平衡市場參與者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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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5日 07:37 第一財經日報 | ||||||||
他指出,權證能充分平衡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利益 本報記者蔡鈺發自北京 近日,滬深證券交易所發言人在提到股權分置改革相關工作事項時談道,將加緊研究推出權證等新產品,為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創造更好的市場條件!皺嘧C產品是金融創新的一種
此前華生教授提出的股權分置解決方案中,建議市場采用認沽權證作為工具: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東對應流通股發行存在有效期的認沽權證,并依照近期市場均價給認沽權證定價,在允許持有權證的行使和流通的同時,恢復非流通股的可流通權。如果流通后股價上漲,流通股股東可以持有股票,賣出權證;如果股價下跌,則持有權證,賣出股票,兩者此消彼長,相輔相成。 “認沽權證一開始確定的行權價,用在股權分置改革里可以叫保護價,目的是為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不能通過股權分置改革進一步損害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如果后面價格比這個低,就要用權證價差來補足! 他比較兩種方案說,分類表決方式是在事前討價還價,此時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都無法得知股權分置解決之后股票的市場價格如何,因此雙方都傾向于為自己估計一個較高的損失值,這就會達不成協議或拖長協商時間;而權證是用事后的辦法,在確定保護價之后,不管事后股價漲成什么樣或跌成什么樣,持有權證的流通股東的利益在確定保護價時鎖定了最低值,在行權時都可以按保護價補足!皺嘧C產品提出的最大意圖在于不因為搞了股權分置改革導致價格波動而損害流通股股東利益!比A生教授說。 此前,上證所發言人曾表示,權證產品是國際上成熟的產品之一,把權證產品與股權分置改革結合起來,有利于解決改革試點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單一等問題,為試點公司和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可選擇的工具。華生教授認為,權證的行權價的設定周期可以參考西方成熟市場,由監管部門(如交易所)來決定,根據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決定保護價格的計算周期;也可以企業股東雙方協商。“但是按慣例是交易所!彼ㄗh,在目前大盤低迷的背景下,可以拉長計算行權價的周期,以拉高保護價格。 華生教授認為,交易所要做的權證也不光是為了解決股權分置,權證是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必然階段的必要產品,它的適用范圍和功能比解決股權分置大得多,作用時間還要長得多!肮蓹喾种媒鉀Q之后,權證還會長期發行和流通,除了認沽權證還有認購權證,還有新的各種各樣權證要出來,做好周全的風險防范很必要! “權證有一個以小搏大的特點。”華生教授說,權證產品有個放大的效應,對投資者來說,比較小的資金投入就可能帶來較大受益,但同時大波動也會帶來較大風險!叭绻M這樣一個新產品,在制度和其他方方面面都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推出時也要逐步地、帶有試驗性質地進行,先讓市場參與各方慢慢熟悉這個東西。” 相關鏈接 權證是發行人與持有者之間的一種契約,持有人在約定的時間有權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或賣出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資產。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種權利契約,投資人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后,有權于某一特定期間或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權證的交易實屬一種期權的買賣。與所有期權一樣,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后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行使與否由權證持有人自主決定;而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持有人按規定提出履約要求之時,負有提供履約的義務,不得拒絕。 按權利行使方式劃分,權證又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售)權證,即有權買或賣標的資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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