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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政府要不與民爭利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17:20 《資本市場》

  文/高輝清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同一件事在事易時移的情況下起的作用正好相反,股權分置在中國股市發(fā)展歷史中就扮演了一個“蕭何”的角色。

  按西方的說法,中國股市是一個提前了20年的早產兒,之所以能夠順利來到人世,
一是由于鄧小平的一句話:“(對股市可以)先試一試,不行就關掉”;二是有了股權分置這一天才設計做支持。

  在股權分置框架下,國有企業(yè)即使上市了,國家股占絕對控股地位,并且不讓流通,公司變成了國有控股企業(yè),國有企業(yè)的性質沒有實質性變化,國有經濟的影響卻明顯增大。這才使得中國股市能夠在“姓資,還是姓社”的大辯論中得以順利降生。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股權分置,很可能到今天我們都還沒有自己的股市,更不可能有“以十年時間走完西方國家用了百年才走完的路”的輝煌與自豪。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個曾經在中國市場經濟改革中起先鋒作用的中國股市和這個曾經為社會制造出成千上萬“楊百萬”的中國股市,現在卻越來越成為中國改革的絆腳石和幾千萬投資者的傷心地。

  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兩種類型,非流通股約占中國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3,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由于無法通過直接股票交易從市場來獲利,非流通股股東就會想方設法利用其手中的控制權,來為自己謀求利益。

  于是,大股東過度圈錢、違規(guī)造假、侵占挪用上市公司資產等多種弊端接踵而至。這里有一個例子。寧波東睦(資訊 行情 論壇)(600114)為A股市場第一家外資控股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發(fā)行4500萬股A股。隨后寧波東睦公司即于2004年5月24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利潤分配的預案:以發(fā)行前股份總數70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fā)現金8.5元(含稅),由首次公開發(fā)行前的老股東享有。根據這一方案,外資控股方的投資基本上全部被收回,同時凈賺了一個資產數億元的上市公司。在非流通股股東以低成本獲得高權益的同時,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普通投資者卻不得不承擔著巨額虧損。

  在股權分置制度下,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永遠占著絕對控股地位,企業(yè)“國有病”的所有癥狀都平移到了上市公司,企業(yè)治理結構無法完善。與此同時,公司主要領導要么是原有國企領導,要么是由行政管理部門空降而來,他們在本質上更多的是官員而不是企業(yè)家,主要的精力是用在保自己的烏紗帽和討好上級領導。搞好企業(yè)經營和給投資者良好的回報,有時反而成了可有可無之事。

  正因為如此,上市公司“一年績優(yōu)、兩年績平、三年虧損、四年ST”就成了股市普遍現象。

  由于我國改革還沒有到位,對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來說政企依然難分。在股票市場上,政府部門往往既制定規(guī)則,又參加比賽,同時還擔任裁判角色。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取代了資本,主宰上市公司的命運。

  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在每家上市公司的背后都閃爍著至少一、二位省部級干部的身影”。在這種情況下,股票市場實際上也就成為中國一個重要的權力尋租場所,成了經濟犯罪的多發(fā)地帶。前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被捕后,就曾查出受賄500萬元,以幫助北京世紀興業(yè)投資有限公司收購貴州中天的國有股權。

  由上可知,當前中國股市的諸多層次問題,都有一個共同的根源——股權分置。對公眾投資者來說,其害猛于虎!4月12日,中國證監(jiān)會就落實“國九條”發(fā)表談話,指出股權分置問題“目前已經具備啟動試點的條件”,并強調核心是要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

  但是,迄今為止,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我們還只是“有原則,無細則”。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精神無法落到實處。筆者以為,要找到一個十全十美、能夠照顧到多方利益的“股權分置”方案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此時,政府有關部門需要算大帳,要從社會整體效應出發(fā),去思考問題,而不應當在細節(jié)問題上糾纏不休,以至于“檢起了芝麻,丟了西瓜”。換句話說,在“股權分置”問題上解決方法說不簡單,也簡單,實際上只需要政府有關部門拿出一點“不與民爭利”的勇氣來,也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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